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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谦(1871年6月15日-1940年9月26日),字季龙,教名乔治,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中国现代法学家、政治家。清光绪进士,入翰林,受命考察欧美法务,参与清末司法改革。民国间曾任法务总长,国立武昌中山大学(今武汉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在南北政坛活跃多年。徐谦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贡献颇多,著有《民法总论》和《刑法丛编》等法学专著。

目录

生平经历

徐谦,字季龙,晚年自署黄山樵客,安徽歙县徐村人,中华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出生于江西南昌

1903年,应试及第,成为光绪朝进士,进入翰林院仕学馆攻读法律

1907年,毕业以后,先后任翰林院编修和法部参事职务,主持制订全国的新式法律。

1908年,任京师地方审判厅厅长、京师高等审判厅检察长。

1910年,徐谦同许世英华盛顿参加国际司法会议,并考察了英、法、德、俄等国的司法制度。中华民国成立后,1912年03月,任内阁司法部次长。

1912年8月25日,同盟会等5团体正式改组为国民党,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出席并 与阎锡山、张继、李烈钧、胡瑛、王传炯、温宗尧、陈锦涛、陈陶遗、莫永贞、褚辅成、松毓、杨增新、于右任、马君武、田桐、谭延闿、张培爵、沈秉堃、王善荃、姚锡光、赵炳麟、柏文蔚、孙毓筠、景耀月、虞汝钧、张琴、曾昭文、蒋翊武、陈明远一起被推举为参议。

1913年04月27日,发表名文《布告国民》,鼓吹武装反袁。此后去上海,加入了基督教圣公会,并发起组建全国基督教救国会。

1917年,南下广州,任孙中山广州军政府秘书长[1]

1919年,以观察员资格参加巴黎和会,回国后,被聘为天津《益世报》主编。

1921年,任孙中山政府最高法院院长。

1922年,任北京政府王宠惠“好人内阁”司法总长。

1923年,任岭南大学文学系主任,并创办了《评议日报》。

1923年,应冯玉祥之聘进京,任中俄庚款委员会主席,同李大钊成为战友。

1926年,随冯玉祥访问苏联,回国后,任国民党中央执委兼广州国民政府司法部长。

1927年03月国民党召开二届三中全会,徐谦当选为中央常委和军事委员会主席团成员。

武汉政变发生后,徐谦受到汪蒋两派的排挤,被迫辞去一切职务,寓居香港,重开律师生涯。

抗日战争爆发时,他怀着一腔救国热情回到内地,任国防委员会委员。还曾任国民党北京分部主任、福建国民政府委员等职。

1940年09月26日病逝于香港

徐谦一生为中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建立和完善竭心尽力,贡献颇大。

人物著作

民法总论》、《刑法丛编》、《劳资合一》、《徐季龙先生遗诗》、《笔法荟谈》等[2]

视频

徐谦 相关视频

武汉大学宣传片《看不见的武大》

参考文献

  1. 徐谦的反独裁求共和的一生,搜狐,2018-02-12
  2. 徐谦简介,淘名人,2019-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