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的政策建议;引导与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制定相关地方性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规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贯彻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2]、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市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统筹推进全市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组织拟定相关政策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应用,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配合推动跨行业等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协调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基于信息技术的新兴业态发展。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定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各县(区)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情况;拟定不组织实施全市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产业合作指南;研究协调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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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开封市政府机构介绍,开封市人民政府
- ↑ 告诉你什么是循环经济! ,搜狐,2017-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