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平郡
建置沿革
西汉
汉武帝时分钜鹿郡南部数县置广平郡。征和二年(前88年),封刘偃为平干王,以广平郡置平干国。宣帝五凤二年(前56年),平干国除为广平郡。成帝元延四年(前9年),广平郡领十六县:广平县、张县、朝平县、南和县、列人县、斥章县、任县、曲周县、南曲县、曲梁侯国、广乡侯国、平利侯国、平乡侯国、阳台侯国、广年县、城乡侯国。哀帝建平三年(前4年),封刘汉为广平王,复置广平国[1]。平帝元始二年(2年),广平国有27984户,198558人。王莽时国除,改名为富昌。
汉书对广平国的错误记述
《汉书》地理志中的郡名和人口以汉平帝元始二年(公元2年)版籍为准,而郡、国之下的属县则以成帝元延、绥和之际(前8年)版籍为准,因此《地理志》中广平国一条使用元始二年广平国之名,却领有元延、绥和之际广平郡所属的侯国。汉元始二年,广平国至多领有广平、南和、列人、斥章、任、广年、曲周、朝平八县。因此户数不足三万。信都郡情况也是如此。
东汉
东汉建武十三年(37年),省广平郡,其地并入钜鹿郡[2]。汉明帝永平三年(60年),封皇子刘羡为广平王,分钜鹿郡复置广平国。汉章帝建初七年(82年),徙广平王刘羡为西平王,广平国除,再次并入钜鹿郡。
魏晋南北朝
魏黄初二年(221年)以魏郡西部都尉辖区复置广平郡,移治曲梁县。西晋时广平郡改属司州,移治广平县。北魏时属相州。隋开皇初废。大业中,其地分属武安郡、襄国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