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頂山市農業局
主要職能
(一)擬訂全市農業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擬訂農業開發、扶貧開發、畜牧業、農機化發展規劃並監督規劃的實施。
(二)擬定全市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起草我市貫徹落實農業法規、規章的意見;指導全市農業法制體系建設;提出全市有關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大宗農產品流通、農村信貸、稅收及財政補貼的政策建議。
(三)提出深化全市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意見;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貫徹執行農業基本政策;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發展;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流轉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市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的意見、規劃、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政策措施和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預測並發布主要農產品及農業生產資料供求情況等農村經濟信息,負責全市農業部門信息系統建設;組織協調「菜藍子工程」和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提出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進出口建議。
(五)制定全市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及其隊伍建設和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協調農科教結合工作,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協調全市重大農業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
(六)組織全市農業資源區劃、生態農業和農業可持續發展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村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
(七)擬定全市漁業的發展戰略、規劃、政策和技術進步措施;管理全市漁業資源,負責保護全市漁業水域生態環境和水生野生動植物工作;代表市政府行使漁政監督管理權。
(八)擬定農業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農業產品及綠色食品的質量監督、認證和農業植物新品種的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種子、農藥、化肥等農業投入品質量的監測、鑑定和執法監督管理;組織國內生產及進口種子、農藥、有關肥料等產品的登記;組織、監督對國內植物的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九)承辦農業涉外事務,組織全市農業對外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
(十)負責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和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工作;指導有關社會團體為農業經濟發展服務。
(十一)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2]。
視頻
平頂山市農業局 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平頂山市農業局、市土肥站開展文明單位鄉村行活動 ,騰訊視頻,2018-03-12
- ↑ 河南省平頂山市農業局職能介紹 ,中公教育,2012-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