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統籌委員會
巴黎統籌委員會(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Export to Communist Countries),是對社會主義國家實行禁運和貿易限制的國際組織。正式名稱輸出管制統籌委員會。[1]
簡介
巴黎統籌委員會(簡稱「巴統」)的正式名字是「輸出管制統籌委員會」 (Coordinating Committee for Multilateral Export Controls) ,是1949年11月在美國的提議下秘密成立的,因其總部設在巴黎,通常被稱為「巴黎統籌委員會」。
巴統有17個成員國:美國、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丹麥、挪威、荷蘭、比利時、盧森堡、葡萄牙、西班牙、加拿大、希臘、土耳其、日本和澳大利亞。
協會由來
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西方發達工業國家在國際貿易領域中糾集起來的一個非官方的國際機構,其宗旨是限制成員國向社會主義國家出口戰略物資和高技術。列入禁運清單的有軍事武器裝備、尖端技術產品和稀有物資等三大類上萬種產品。被巴統列為禁運對象的不僅有社會主義國家,還包括一些民族主義國家,總數共約30個。
隨着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和科技水平的提高,西方國家為了自身的經濟利益,不斷突破巴統的禁運限制,巴統不得不縮小其管制範圍。
1990年,巴統大幅度放寬對原蘇聯和東歐國家的高技術產品出口限制,禁運項目由成立初期的400個減少到120個,1991年中又減少三分之二。受其禁運的國家也越來越少。
協會結局
世界格局發生重大變化,加上巴統的禁運措施與世界經濟科技領域的激烈競爭形勢也不相適應,一些西方國家又把巴統作為相互進行貿易戰的工具。巴統會員國的高級官員1993年11月在荷蘭舉行會議,一致認為巴統「已經失去繼續存在的理由」。
1994年4月1日,巴統正式宣告解散。然而,它所制定的禁運物品列表後來被瓦森納協定所繼承,延續至今。
組織機構
巴統的組織機構有:①諮詢小組。是巴統的決策機構,由各會員國派高級官員參加。
②調整委員會。1950年成立。是對蘇聯東歐國家實行禁運的執行機構。
③中國委員會。1952年成立。是對中國實行禁運的執行機構。巴統的宗旨是執行對社會主義國家的禁運政策。禁運產品有三大類,包括軍事武器裝備、尖端技術產品和戰略產品。
禁運貨單有4 類。①Ⅰ號貨單為絕對禁運者,如武器和原子能物質。②Ⅱ號貨單屬於數量管制。③Ⅲ號貨單屬於監視項目。④中國禁單,即對中國貿易的特別禁單,該禁單所包括的項目比蘇聯和東歐國家所適用的國際禁單項目多 500 余種。
巴統的禁運政策和貨單常受國際形勢變化影響 ,有時還把禁運限制同被禁運國家的社會制度、經濟體制或人權聯繫一起。巴統帶有強烈的冷戰色彩和意識形態的目的。
冷戰結束後,西方國家認為,世界安全的主要威脅不再來自軍事集團和東方社會主義國家,該委員會的宗旨和目的也與現實國際形勢不相適應,1994年4月1日宣布正式解散。
建立意義
使美國在推行冷戰戰略方面有了一個新的工具。巴統制定了「國際安全清單」,將「美國安全清單」1A中的144種物品列入禁運範圍。美國1B 清單內的物品,直到朝鮮戰爭前夕,50%以上沒有能夠列入巴統的管制範圍。這也說明:在怎樣確定東西方貿易管制的廣度和深度問題上,美國與其他巴統成員國之間的分歧還沒有完全解決。
按照「巴統423 號文件」的規定,只允許成員國在特定的範圍內披露有關其活動的情報。巴統按照「全體一致原則」處理東西方貿易管制政策和調整管制清單方面的事宜。
50年代初,巴統成員國先後按照「補償原則」制定了「巴統第471 文件的例外程序」和「巴統第782文件的例外程序」, 反映了巴統成員國擺脫貿易管制體系束縛的趨向。
建立之初
中國並不在其貿易管制範圍以內。美國對中國的貿易管制政策之形成,不僅與美蘇冷戰有關,而且與美國對日政策的轉變密切相連。太平洋戰爭結束以後,美國亞洲政策的主要目標是阻止蘇聯的影響越過傳統的範圍,美中合作乃是這一戰略的基石,日本將被置於美國的嚴格管制之下,把它改造成為一個和平、民主的國家。僅就其中的經濟政策而言,美國採取了兩項相互關聯的重要措施。
冷戰期間
歐美聯合對華禁運,「巴統」(多邊出口控制統籌委員會,即「巴黎統籌委員會」)對新中國的禁運管制甚於蘇聯。
上世紀70年代中美關係解凍後,西歐國家隨即陸續與中國建交,在70年代至80年代期間,中國從歐共體國家引進了一大批先進的軍民兩用軍事技術和裝備。進入80年代中期後,「巴統」對中國先後放寬總計約48種「綠區」技術產品出口審批程序。其後,「巴統」又決定對中國實行自由出口,出口審批權下放給各成員國,不再逐項報批,對華出口管制極為優惠。
1989年,歐共體首腦會議作出決定禁止對華軍售,「巴統」也隨即終止對華放寬尖端技術產品出口計劃。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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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國關青年說】李正萌:巴黎統籌委員會-貿易摩擦的歷史鏡鑒 ,搜狐,2019-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