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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仁師,定州安喜(河北定縣)人。

武德初年應制舉,授管州錄事參軍,以薦拜右武衛錄事參軍。貞觀初年,任殿中侍御史。陳叔達薦為史官,與令狐德棻岑文本等人修《周書》。青州(山東省青州市)有人造反被逮治,大理寺少卿孫伏伽要求從嚴審理,仁師責令寬恕,悉脫去犯人杻械,並給予飲食、沐浴。只抓魁首十多人,其他人皆释放。不久唐太宗派人重新審訊囚犯,皆曰:“崔公平恕,事无枉滥,请速就死。”无一人异辞者。


貞觀二十二年(648年)末年累遷中書侍郎,參知機務,褚遂良忌之。一日有伏閤自訴者,仁師不奏,褚遂良告之太宗,帝大怒,以罔上罪配廣東連州(一說龔州)。不久赦還。永徽初年授簡州刺史。不久卒。

神龍初年以子崔挹為國子祭酒,恩例贈同州刺史。崔仁师诸子中,崔揣官居亳州刺史,袭安平公;崔擢字扬庭,官居雍州司功参军,封安平男;崔摄,官居恒州刺史。崔挹最后官至户部尚书,子崔湜唐中宗宰相

崔仁師辦案細心、公正,連死囚都非常敬佩,願意服罪。 (大紀元)

目录

事蹟

貞觀初年,青州發生一件謀反案。地方官員追捕叛賊,抓獲了很多嫌疑人,全部關進了監獄,一時之間監獄人滿為患。唐太宗下詔,派崔仁師前往地方,辦理這個案子。

崔仁師來到青州監獄,命獄官將嫌疑人身上的枷鎖全部去掉,讓他們洗澡、吃飯,並好言好語地安慰他們。


崔仁師詳細調查每個嫌疑人,最後查出其中只有十幾個人是此案的主謀,於是崔仁師只帶著這十幾名犯人覆命,釋放了其餘無罪的犯人。

官員覆核謀反案 犯人心服口服 崔仁師處理完案子後,將案子的細節一一陳述,上報朝廷,朝廷派使臣前往地方覆核此案。大理寺少卿孫伏伽對崔仁師說:「這件案子本來牽連了很多人,您一下子無罪釋放了那麼多人,而那些被判死刑的囚犯,今天將被處決。可是人人都想活命,誰想去死?恐怕那些死刑犯會心有不甘,我真替您擔心!」

崔仁師說:「我常常聽說,審理案子應當以仁恕為主,所以說『殺人刖足,亦皆有禮』。怎麼能夠為了自己一時的安逸,明明知道犯人有冤屈,也不想為他們伸冤呢?如果我的判決真的有誤,我情願用自己一個人的命,去換這些犯人的性命!」孫伏伽聽到這番話,慚愧地退出了公堂。

使臣奉皇命來到青州,再次提審犯人覆核此案時,這些囚犯都說:「崔公為人很寬仁,辦案公正,一點也不冤枉我們。我們願意服罪。」[1]

參考

  • [1]《唐六典卷六.尚書刑部》
  • [2]《舊唐書卷五十.志第三十.刑法》
  • [3]《舊唐書.列傳第二十四》
  • [4]刑訊有度 太宗「錄囚」 死囚守信 作者:洪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