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原國立公園
山原國立公園(やんばるこくりつこうえん)是位在日本沖繩縣的國立公園。
本公園是日本全國第33座國立公園。也是自2014年慶良間諸島國立公園以來睽違2年新設的沖繩縣第三座國立公園[1]。
目录
歷史
1996年,自然保護議員連盟幹事長岩垂壽喜男在環境廳長官就職典禮中提出山原國立公園化構想。同年4月15日,美日特別行動委員會 (SACO) 提出返還北部訓練場一半以上面積。同日,岩垂針對返還後的北部訓練場土地利用表示「國立公園為選項之一」,針對山原的自然環境進行詳細調查。
2007年3月9日,環境省睽違36年修正國立、國定公園選定要領,決議推動山原與奄美群島的照葉林地帶成立國立公園。選定要領從原有的「出色的自然景觀」再加上生物多樣性等觀點,使得「照葉林」、「里地里山」、「海域」等也列入評估對象。2010年10月公布的國立、國定公園總點檢事業,認為山原的陸域與海域有著多樣且連續的生態系,是「日本國內傑出的地域」[2]。
2010年公布的生物多樣性國家戰略提出應考慮生態系的連續性進行自然公園的區域指定與區域擴張。另從保護自然環境的觀點,因應生態旅遊的增加,環境省應審視國立、國定公園的指定狀況,推動新公園的創設或既有公園的區域擴張。2010年10月4日,環境省從五個國立公園候選地中,選出山原做為新國立公園。山原的出線理由為此地有山原秧雞與野口啄木鳥等特有種與其他瀕危動植物棲息。
2016年2月1日發行的琉球新報表示,國頭村村長宮城久和為了山原成立國立公園,正在與地主達成協議[3]。沖繩縣在2015年6月收到環境省照會,同年9月調整山原國立公園化協議,2016年2月26日同意國立公園化。
翌日2月27日,環境省通過「山原國立公園」設立方針。針對國立公園的指定,以及世界自然遺產「奄美・琉球」的登錄,在土地開發及農業、林業規範達成共識。2016年6月20日,中央環境審議会通過環境省成立「山原國立公園」。
2016年9月9日,環境大臣山本公一在閣議後宣布將在同年9月15日於沖繩本島北部地域成立「山原國立公園」[4]。在地方自治體要求下,公園成立日是與山原長臂金龜發現日(1983年9月15日)同日的9月15日。接著環境省正式公告9月15日為公園成立日。9月15日,政府官報「山原國立公園」正式成立。
年表
- 1996年4月15日 - 環境廳長官針對返還後的北部訓練場土地利用表示「國立公園為選項之一」。
- 2007年3月9日 - 修正國立、國定公園選定要領,推動山原國立公園化。
- 2010年10月4日 - 山原地域成為新國立公園候補地之一。
- 2016年2月27日 - 決定設立「山原國立公園」。
- 2016年6月20日 - 中央環境審議會同意設立「山原國立公園」。
- 2016年9月15日 - 「山原國立公園」正式成立。
國立公園指定相關活動
2016年4月19日,麒麟啤酒與環境省及山原3村合作推出「麒麟KIRIN一番搾生啤酒 山原國立公園指定應援設計款」,並在沖繩縣廳舍的記者會中宣布一部分收入將用來製作盜獵巡邏制服。同年10月20日,奧利恩啤酒公開「ORION DRAFT紀念設計款」,將從每瓶收入中抽出一元做為山原3村的環境保育活動資金。
指定日的2016年9月15日,山原3村各廳舍掛幕慶祝國立公園成立。三村村長還在國頭村的山原野生生物保護中心舉行記者會。同日,國頭村在與那霸岳的第2種特別地域內舉行自然觀察會[5],邀請該村小學生們在與那霸岳登山道進行自然觀察[6]。
2016年10月7日,環境省在官網站上公開山原國立公園介紹網頁,提及山原的動植物與文化,及從那霸機場出發前往的交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