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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

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是山东政法学院所辖的二级院系之一。山东政法学院于1979年重建后曾设置民法教研室,2000年夏季学校实行系部化改革,以原民法教研室为基础组建法律二系,2007年由法律二系更名为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秉持“惟诚、惟信、尚法、尚德”的院训,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都取得了蓬勃的发展。民商法学院是一个充满生机活力的集体,是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是一个勇于创新的集体。我们相信,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时代背景下,民商法学院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砥砺前行,学院的发展一定会更加美好!

民商法学院是孕育理想的地方,更是帮助你实现理想的地方,欢迎你选择民商法学院!

目录

师资力量

民商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52名教师和教学辅助人员。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及相当职称者22人,其中多名教师被学院以及省内其他法学院聘为硕士研究生导师。民商法学院的专职教师多数毕业于国内卓有声望的法学院,其中具有博士学位者及博士在读者13人,具有硕士学位或硕士在读的32人。具有省级教学名师1人,山东省高校十大优秀教师1人,校级教学名师3人,校级“青年骨干521工程”青年教学骨干、科研骨干各1名。60%的教师属于兼具有教师资格和司法资格的“双师型[1]”人才。拥有诉讼业务实训课程省级教学团队一个。多名教师在国家级和省级学会中担任重要职务,多位教师在各地仲裁委担任仲裁员。

教学方面

民商法学院下设民法教研室、民事诉讼法教研室、民事实训教研室、婚姻法教研室、商法教研室、知识产权教研中心6个基层教学单位。各教研室教师承担了全校的民法、商法、知识产权[2]法、民事诉讼法等课程的讲授任务。拥有民法学、商法学等7门省级精品课程。在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方面不断改革进取,在全院率先开展了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活动。率先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学生开展了模拟法庭比赛,为专业课实践教学奠定了基础。民商法学院与司法实践部门保持着良好的关系,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双向交流活动提升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民商法学院在全省多个地市的市、县(区)两级法院建立了数十个见习基地,有效地保证了人才培养质量。

科研方面

民商法学院鼓励教师结合自己特点形成自己的研究优势和特色,在科研项目申报、学术团队打造等方面给老师们提供多元化保障。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挂靠民商法学院,该中心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创新性研究,取得了一系列标志性研究成果。民商法学院下设一个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一个青年学术创新团队—乡村振兴保障青年学术创新团队。各科研单位先后承担、参与了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以及院级科研课题,发表有重要价值和重大影响的学术文章400余篇,出版了多部学术专著和高水平教材,获省部级、厅局级和学校的科研奖励多项。

专业与学科建设

民商法学院现有法学(030101K)、知识产权(030102T)两个本科专业和法律事务一个专科专业,其中知识产权专业为适应知识经济社会到来的客观需要而设置的法学学科的特设专业。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资格。目前,民商法学院招收了六批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率达到百分之百。

对外交流

民商法学院注重对外交流,已经主办、承办了多次大规模的、高层次的大型研讨会,鼓励教师积极参加国内、省内的学术交流活动,聘请国内外法学名家莅临学院举办学术讲座,拓展了师生员工的学术视野。民商法学院注重师资队伍的对外交流,已经有多名教师赴美国等国家参加访学交流活动,并选派骨干教师赴国内一流法学院进行访学交流活动。举办“鼎麓民商半月谈”“鼎麓民商讲坛”“知识产权论坛”等系列学术活动,以提升学院学术氛围及教师科研水平,促成高水平学术研究成果的产生。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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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