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逻辑
《小逻辑》,代表黑格尔成熟逻辑思想的辩证逻辑著作。格·黑格尔(见“精神现象学”)著。有多种原本和译本。德文本分别于1817、1827、1830年出第1、2、3版。中译本三联书店1954年出版,贺麟译。
目录
内容简介
本书是黑格尔《大逻辑》的提要、补充和发挥,《哲学全书》的基础部分。原著第3版有了篇序言、柏林大学开讲辞,正文包括:导言,概论逻辑学性质,第1、2、3篇,共5个部分,244节。中译贺麟本还有译者引言。引言说明了《小逻辑》书名的由来,与《大逻辑》的区别,其主要版本的长短,列宁对它的评价,及译者认为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读黑格尔逻辑学应特别注意的章节。
原书第1版序言主要指出该书具有哲学全书纲要的性质,对其内容的阐述采用了与内容相一致的新方法,即概念矛盾自身发展的方法,并从而批评了与此相反的主观主义和怀疑主义两种错误倾向。第2版序言主要说明作者研究哲学的目的是揭示把握真理的科学知识,而只有正确的方法才能规范思想、指导思想去把握实质,并将方法保持于实质中,达到把握具体精神的统一体。从而指出抽象思维方式只能囿于范畴的片面性和有限性,不能把握具体精神的统一体。并以此批判了不可知论和同一哲学,评述了斯宾诺莎哲学,讨论了如何研究哲学史和宗教意识。第3版序言主要指出该书第2版以后有许多对其思想的批评,是由于批评者的无知和轻率。并进而指出,不久前出现的关于宗教问题的争辩,启蒙派和宗教虔诚派互相攻击和排斥,都同样缺乏科学的和实质的内容。柏林大学开讲辞主要说明了教学、学术特别是哲学与政治和现实生活的关系,严厉批判了蔑视真理的世俗偏见和不可知论的哲学观点,指出了研究哲学的前提条件。
正文的导言包括第1—18节。主要阐明了哲学的对象内容,哲学与经验科学、思想与其他意识形态的关系,哲学系统的开端、推演原则和组成部分。概论逻辑学性质包括第19—83节。主要讨论了辩证逻辑的对象内容,与形式逻辑的关系以及思想的认识和表达作用。在具体评述形而上学、经验主义、康德哲学和直观主义思维方法的基础上,概述了辩证思维方法的根本特点、构成环节和辩证逻辑的组成部分。第1篇存在论包括第84—111节。阐述了存在、质、量、度诸存在论范畴自身的规定及其相互转化的推演过程,从而揭示了质量互变思维规律。第2篇本质论包括第112—159节。阐述了本质、现象和现实诸范畴相互规定、相互联系的辩证推演过程,在评述形式逻辑的同一律、相异律、排中律、不矛盾律和充足理由律的基础上,着重说明了辩证思维的对立统一规律。第3篇概念论包括第160—244节。阐述了具体概念的普遍性、特殊性和个体性三个环节,由主观概念经客体到理念辩证发展的诸阶段。最后在评论知性思维方法分析与综合的基础上,着重说明了辩证思维方法分析与综合相统一方法的特点和程序。从第1篇的存在范畴开始到第3篇最后的绝对理念为止的整个逻辑推演过程,揭示了辩证思维的否定之否定规律。
本书所展示的逻辑系统是近代产生的第一个较成熟的辩证逻辑系统。它实际上是对哲学、科学发展史和人类认识和实践过程的逻辑概括。它为批判不可知论的形而上学观点提供了有力的武器,为逻辑学的发展开辟了辩证逻辑方向。它是马克思主义辩证逻辑理论和唯物辩证法的主要思想来源。但由于受到作者本人唯心主义哲学观点制约,它所体现的辩证法也是不彻底的。同时它作为辩证逻辑系统,其内容和形式均尚有其时代的局限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