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息年
安息年,外文名:Sabbatical Year,基督教聖經術語。
「基督教[1]」一詞在中國大陸的學術界使用時比較混亂,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基督教是指凡是信奉耶穌基督為救世主的所有教派,即包括了羅馬公教(Catholic)、正教(Orthodox)、新教(Protestant)三大派及其他一些小教派在內,也就是英語中的Christianity之意;狹義的基督教是指其中的新教[2]。
目錄
簡介
這個名詞是指與土地有關的規定。利廿五2有以下一句:「地要守安息」。它又被稱為「敬肅地休歇的安息」以及「敬肅休歇之年」(利廿五4-5;〔譯註:和合本作「聖安息」〕)。田地經過六年的播種、剪枝和收割,就荒置一年。那田上自長的產物是讓窮人收取的,餘下的就留給野獸(出廿三11;申十五2-18)。為免以色列人恐懼物資匱乏,主保證第六年所出的可足供三年使用(利廿五20-21)。安息年自設立以來,就在以色列中普遍施行(尼十31;馬加比壹書六49、53;參 Jos., Ant. 12. 378; 14. 206)。利廿六34-43;代下卅六21;耶卅四14-22提到神因百姓違反這律例而憤怒。
每逢第五十年就是一組安息年的高峰,稱為禧年(意即「公羊」,引申指百姓用來迎接禧年來臨的「號角」〔公山羊的角〕)。安息年所有的規矩都如常施行。此外,物業須歸還原主,債項獲免除,因欠債而為奴的希伯來人得以釋放。這是感恩的日子,又是操練信心的場合,百姓要信靠神會供應糧食(利廿五8,等等)。
每七年給地休息的重要性,不僅在於保存土壤成分的原則;亦非跟隨迦南人的七年循環模式:七年停止收割,就接着有七年豐收。根據經文記載,田地被荒置一年。經文顯示這種安排的基本原因是,第七年的安息既是地的安息,也是主的安息(利廿五2、4)。這制度顯然與安息日的設立有關,而後者的來源則基於神的創造過程。由此,我們也聯想到其他意思,那就是人並非土地的唯一主人,他也不能永久擁有產業;他的業權是來自神的信託(利廿五23)。以色列人也要謹記,他所擁有的,不是由於他有與生俱來的權利,因他在埃及是為奴的(申十五15)。這樣,慷慨樂施便出於感恩之心。
參考文獻
- ↑ 基督教的主要聖禮和節日,中國新聞網,2010-10-29
- ↑ 揭秘基督教分支:天主教與東正教的千年恩怨,趣歷史,2018-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