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科学技术局是宁波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局级。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宁波市机构改革方案》,市科学技术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1]。
目录
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拟订全市科技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2],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拟订科学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提出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拟订全市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四)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培育工作,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布局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功能区科技创新工作,推动重点实验室、科技孵化器、企业研发机构、众创空间等条件平台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五)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开展科学普及工作。
(六)拟订科技成果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建设。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牵头推进引进大院大所,组织开展科技奖励申报工作。推进科技大市场建设。
(七)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定因公出国(境)培训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实施国际科技合作工作。负责海外引才网络建设管理工作。
(八)负责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牵头实施和参与重大人才工程,将人才作用发挥作为评价企事业单位科技创新的重要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落实本系统国家、省、市人才计划(工程)。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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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宁波市拟提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通告,搜狐,2019-12-07
- ↑ 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不断推进我市科技进步(宁波市科学技术局),科技部, 2004-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