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格斯堡和约
奥格斯堡和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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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格斯堡和约》,全称《奥格斯堡国家及宗教和约》(Augsburger Reichs- und Religionsfrieden,又译奥古斯堡和约),是由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与德意志新教诸侯在奥格斯堡的帝国会议签订的和约,于1555年9月25日签订。
该和约提出“教随君定”(或译“教随国立”)原则,在德意志224个诸侯国里,该诸侯国的君王信仰甚么教派,臣民就必须追随君王的信仰。此原则使内战(施马尔卡尔登战争)暂停。此和约亦是第一次根据法律正式允许新教路德宗和旧教(天主教)两派共存于德意志。
目录
沿革
自马丁·路德在16世纪推动德意志宗教改革乃至全欧洲的宗教改革,创立了新教路德宗,一些德意志王公支持旧教,一些王公则支持新教路德宗。1526年,德意志萨克森、黑森和支持路德宗的王公和城市行政长官组成托尔高联盟(Torgauer Bund)。[1] 有鉴于矛盾加剧,议会在1526年作出公告:“在即将召开的大公会议,解决彼此的争端以前,各个王公在其所辖的地区,可以自由选择他所愿意的教派”,以图避免引起内战。[2]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为令旧教和新教双方协议,于是在1530年在奥格斯堡召开会议,可惜无果。无论是在王公与王公间、王公与皇帝、皇帝与教皇间,都出现了复杂而激烈的矛盾。
支持新教与支持天主教的王公相互对立,在长期斗争期间曾几度兵戎相见。德意志支持新教的王公在1531年组成了施马尔卡尔登联盟,反对皇帝和旧教王公。但其后在1547年,施马尔卡尔登联盟被查理五世所瓦解。1550年,查理五世颁布《血腥诏令》严禁任何人刊印、抄写、持有、保藏、出售、购买、散发所谓异端创始人、伪传教师的文集,更对再洗礼派进行镇压。这扩张世俗皇权的诏令,反而引起罗马教皇和旧教王公们的不安,故旧教王公们组成了反皇帝同盟;而在北方的路德宗王公们也积极备战,借此反对皇帝干涉宗教信仰。[3]结果查理五世战败,在1555年由其弟斐迪南代行被迫签订《奥格斯堡和约》。1648年10月24日签订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重申,1555年的《奥格斯堡和约》继续有效。
主要内容
- 一些天主教的王公主教辖区中路德派教徒可保留信仰。
- 此即斐迪南宣言,免除了贵族和部分城市的宗教一致性要求:如果自1520年代中期该地区便开始德意志宗教改革,则允许保留部分可供天主教徒和路德宗信徒混居的城市和市镇。它还保护了王族、贵族和部分城市的权威,以确定他们领土上的宗教一致性。
此外,1552年以前由路德宗诸侯没收的天主教会财产不予返还。
参考文献
- ↑ 历代主要联盟和国际组织(16世纪-1944年). [2007-09-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03-31).
- ↑ 朝圣之途:新教的产生(二)马丁路德的改教运动(2)
- ↑ 宗教改革的爆发:路德教派[失效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