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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政府辦公廳

太原市政府辦公廳原圖鏈接來自 搜狐 的圖片

太原市政府辦公廳,負責承辦各縣(市、區)政府、市直各部門報市政府的請示報告,辦理駐並單位、省直機關等單位送市政府的文函電,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廳印鑑管理。承辦領導同志交辦事宜[1]

目錄

機構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組織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其他部門發送市政府的公文,負責公文機要交換工作。

(三)研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以及其他機構請示(商洽)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政府部門間有爭議的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五)督促檢查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對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對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以及市政府各項政策,決策,進行有關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2]

(七)負責政務信息工作,及時提供信息諮詢服務,及時向國務院,省政府報送重要信息。負責市政府機關辦公自動化的規劃,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向市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市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件。處理,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徵集人民群眾建議和意見。

(九)負責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市政府印鑑的管理使用,承辦市政府各部門的公章刻制。

(十一)負責<<太原政報>>編發工作。

(十二)負責市政府駐外辦事處(聯絡處)和辦公廳所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三)做好辦公廳機關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人事工作和老幹部工作。

(十四)負責管理市政府大院的安全保衛,行政事務工作。

(十五)辦理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太原市政府辦公廳 相關視頻

太原市政府公告
太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重要通知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