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蓟县分局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蓟县分局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对其所注册事项依法进行监督管理。现已与蓟县质监局、蓟县食药监局合并成为天津市蓟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目录
主要职责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蓟县分局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管理权限内的以下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1]、法规及政策。
(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对其所注册事项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及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监督和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五)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八)负责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章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九)指导区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2]工作。
(十)承办市工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文献
- ↑ 法律类前景最好的十大专业,高三网,2018-06-18
- ↑ 【五经普·天天答·4月29日】什么是机构类型,其中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是怎样划分的?(02) ,搜狐,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