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工业、工业信息化和信息化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二)协助区政府领导审核或组织起草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
(三)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1]产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全区工业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负责提出本区工业、信息产业规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研究制定并发布工业投资导向。负责编报支持工业各专项资金的预算,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推动与监督落实。
(五)负责对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新建项目、固定资产[2]投资规模和方向实施监督管理;组织申报国家、市重点产业振兴、节能减排和企业技术改造、信息产业科技等政策性资金扶持项目。推进工业企业品牌战略。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发展装备制造业,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区智能制造发展,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导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七)拟定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参与拟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参与实施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本领域污染防治。参与实施工业节水工作。
(八)负责工业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指导和推进工业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引导和扶持工业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推广、市场开拓、专业化发展及大企业的协作配套。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区工业布局规划,引导工业聚集发展。参与有关部门组织工业旅游工作。组织协调各街镇、开发区工业经济发展。
(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推动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产业企业开拓市场,开展工业、信息产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组织推动全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落实网络强区建设相关工作,推动宽带发展。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制定通信管网、公共通信网、专用信息网的规划,并承担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工业信息化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发展规划,推动工业数字化、网格化、智能化发展。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电力行政管理和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全区电力运行的平衡,参与研究提出能源政策和建议。
(十四)负责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行政许可等方面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所需生产资料、救灾物资的生产工作。
(十五)负责指导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规划的落实。
(十六)负责全区盐业工作,负责管理全区食盐专营工作。
(十七)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工作。
(十八)负责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十)与区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职责分工。
区发展改革委综合管理全区节能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资源利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等相关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本领域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
2.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1)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与食盐专营许可有关的检查。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与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的检查和处罚。
(2)两部门应当各司其职,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建立健全的协作配合制度,实现信息共享。两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参考文献
- ↑ 什么是信息化?什么是数字化?数字化和信息化有什么区别?,搜狐,2023-07-14
- ↑ 云呐|什么是固定资产?什么是流动资产 ,搜狐,202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