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是天津市[1]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是天津市和平區的一級國家行政機關;對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和天津市人民政府負責;在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閉幕期間,對和平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天津市和平區人民政府分別由區長、副區長和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每屆任期五年,實行區長負責制。
目錄
區情概述
和平區,位於天津市中心,是天津市黨政機關所在地,也是全市的政治、商貿、金融和信息中心,區域面積不足1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48萬。區轄6個街道辦事處,101個居委會。全區基層黨組織844個,黨員16336人。
改革開放以來,全區經濟進一步發展,主要經濟指標始終名列市內六區前茅,濱江道地區集聚了天津市現有的商業、飲食業、服務等行業的精華,商業網點密度全市聚首,商品零售額居全市第一,日客流量保持在60萬人次左右,是國內外公認的代表天津城市特色的中心商業區。
幾年來,和平區城區面貌發生了新的變化。舊區改造開工總面積達到327萬平方米,竣工103萬平方米。其中拆除危陋平房84.31萬平方米。自籌資金,拓寬衛津路,與香港新世界集團合作,拓寬了南市地區的福安大街、榮業大街和南門外大街,興建了商業邊廊1.2萬平方米,提前一年完成了與天津市政府簽訂的目標任務。
和平區在精神文明建設中,始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從區情實際出發,逐步形成了以評選「十佳公僕」和開展社區服務志願者活動為龍頭,以辦好區街兩極教育中心、加強社區文化建設和創建文明小區為基礎,以提高市民素質為目標,努力提高社區精神文明建設整體水平的工作格局,出現了「干群合力、同頻共振」的生動局面,初步總結出了一套大城市老城區加強社區精神文明建設的成功經驗。先後榮獲全國科普工作先進區、全國創建文明城市工作先進區等20多項國家級榮譽稱號[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