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染源
城市污染源 |
中文名;城市污染源 外文名;pollutant source in the urban area 學科;生態工程 領域;環境科學 釋義;城市內產生污染物的設備、裝置、場所和單位 包括;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 |
城市污染源是指城市內產生污染物(包括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的設備、裝置、場所和單位。隨着改革的推進,許多盲目的開發和建設也隨之出現。
在感到自身的生存環境逐漸惡化的背景下,人類開始日益重視環境保護問題。[1]
目錄
定義
城市污染源是指城市內產生污染物(包括廢水,廢氣、廢渣、噪聲等)的設備、裝置、場所和單位。
分類
城市污水
城市污水即城市地區範圍內的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徑流污水。
一般由城市管渠匯集並應經城市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後排入水體。
城市污水中除含有大量有機物及病菌、病毒外,由於工業的高度發展,工業廢水的水量 (約占城市污水總量的60~80%) 水質日趨複雜和徑流污水的污染日趨嚴重,使城市污水含有各種類型、不同程度的各種有毒、有害污染物。
城市污水的處理涉及很多方面,必須對下水道體制,污水處理廠的位置和處理工藝,處理後污水的利用和排放要求等進行綜合規劃。
城市生命體
城市生命體是在人類社會發展過程中一定區域內形成的、以非農業人口為主體的,人口、經濟、政治、文化高度聚集的,具有新陳代謝、自適應、應激性、生長發育和遺傳變異等典型生命特徵的複雜巨系統。
可持續城市化
可持續城市化的本質就是要從整體上把握和解決社會一經濟一自然子系統之間,以及城市系統與周邊區域等外部系統之間的協調發展問題,實現城市複合生態系統的最優化發展,最終提高人們的福利水平和生活質量。可持續城市化表現為城市複合生態系統結構合理、過程高效、功能完善。
可持續城市化應視為一個多目標、多維度的彈性發展框架,在結構上表現為發展的系統性和協調性,在過程上表現為發展的健康性和效率性,在功能上表現為城市居民福利的提高,在時間上表現為發展的連續性和持久性,在空間上表現為發展的一致性和合理性,在整體上表現為發展的穩定性和安全性。
參考來源
參考資料
- ↑ 城市環境及其主要污染源分析,道客巴巴 ,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