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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來自 網絡 的圖片

中文名稱: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別名: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

審批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目的: 規範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

代表: 新昌調腔、紹興目連戲等

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由文化和旅遊部(簡稱"文旅部")確定並公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1]

為使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範化,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並制定"國家 + 省 + 市 + 縣"共4級保護體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關部門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先後批准分別於2006年、2008年和2011年、2014年、2021年命名了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2006年5月20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518項)

2008年6月14日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510項)

2011年6月10日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91項)

2014年7月16日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53項)

2021年6月10日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185項)

目錄

非遺介紹

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是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種方式。聯合國有《保護非物質遺產公約》和《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前者管"非物質",後者管"物質"。《保護非物質遺產公約》生效之前,作為試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分別於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命名了三批世界非物質遺產,共90項,其中中國4項,即拳肯霸崑曲、古琴、新疆的木卡姆民族歌舞和與蒙古國聯合申報的長調民歌。中國已經成為世界上擁有世界非物質遺產數量最多的國家。

保護體系

為使中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規範化,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並制定"國家 + 省 + 市 + 縣"共4級保護體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關部門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的工作方針,切實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按照國家文化部規劃建立的"國家+省+市+縣"共四級保護體系,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並逐步向市/縣擴展。

國家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省級:江蘇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山西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安徽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山東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31個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市級:揚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徐州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天津市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334個市級非遺名錄;

縣級:高邑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廣德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衡南縣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等2853個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

公布情況

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在中央政府門戶網上發出通知,批准文化部確定並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其中包括:白蛇傳傳說阿詩瑪蘇州評彈鳳陽花鼓楊柳青木版年畫等共518項。

2008年6月14日,國務院又發布了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道主共計510項)和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7項),其中棕員重立包括:孟姜女傳說、董永傳說、高郵民歌陝北民歌梁山竹簾等共510項。

2011年6月10日國務院批准文化部確定的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共計191項)和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64項),並對外公布。其中包括:彌渡民歌翼城琴書等共191項。

2014年迎辯民7月16日國務院文化部辦公廳關於公示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項目名單,其中新入選153項,擴展項147項。其中包括:盧溝橋傳說、鬼谷子傳說等153項。

2021年6月10日,國務院關於公布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通知發布,國務院批准文化和旅遊部確定的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共計185項)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共計140項)。

參考來源

  1. 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