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森林公园
国家级森林公园 |
中文名: 国家森林公园 外文名: National Park 主要用于: 中国大陆地区 森林公园级别: 国家、省级市、县级森林公园 主要特点: 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 最早森林公园: 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 |
国家森林公园(National Forest Park),这一提法主要用于中国大陆地区,是各类别森林公园中的最高级。中国的森林公园分为国家森林公园、省级森林公园和市、县级森林公园等三级,其中国家森林公园是指森林景观特别优美,人文景物比较集中,观赏、科学、文化价值高,地理位置特殊,具有一定的区域代表性,旅游服务设施齐全,有较高的知名度,可供人们游览、休息或进行科学、文化、教育活动的场所,由国家林业局作出准予设立的行政许可决定。[1]
目录
名称由来
"国家公园"的概念源自美国,名词译自英文的" National Park", 据说最早由美国艺术家乔治·卡特林(Geoge Catlin)首先提出。1832年,他在旅行的路上,对美国西部大开发对印第安文明、野生动植物和荒野的影响深表忧虑。他写到"它们可以被保护起来,只要政府通过一些保护政策设立一个大公园……一个国家公园,其中有人也有野兽,所有的一切都处于原生状态,体现着自然之美"。之后,即被全世界许多国家所使用,尽管各自的确切含义不尽相同,但基本意思都是指自然保护区的一种形式。
1872年美国国会批准设立了美国、也是世界最早的国家公园,即黄石国家公园。自黄石国家公园设立以来,全世界已有一百多个国家设立了多达1200处风情各异、规模不等的国家公园。综观世界上各种类型、各种规模的国家公园,一般都具有二个比较明显的特征:一是国家公园自然状况的天然性和原始性,即国家公园通常都以天然形成的环境为基础,以天然景观为主要内容,人为的建筑、设施只是为了方便而添置的必要辅助。二是国家公园景观资源的珍稀性和独特性,即国家公园天然或原始的景观资源往往为一国所罕见,并在国内、甚至在世界上都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而特别的影响。
发展历程
中国境内最早的国家森林公园是1982年建立的张家界国家森林公园。森林公园主体上未纳入自然保护区,行政管理机构为国家林业局。
为树立国家级森林公园形象,促进国家级森林公园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2月28日发出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启用"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同时印发了《中国国家森林公园专用标志使用暂行办法》。截至2011年底,共有746处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处国家级森林旅游区。
设立意义
设立国家公园,其主要的意义和作用大致可概括为三大方向:
经过一百多年的研究和发展,"国家公园"已经成为一项具有世界性和全人类性的自然文化保护运动,并形成了一系列逐步推进的保护思想和保护模式。
我国国家公园的建设类型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另外,还有国家级的湿地保护区、国家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等。
等级评定
中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 (国家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森林公园风景资源质量等级评定的原则与方法,作为森林公园保护、开发、建设和管理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已建和待建各级森林公园。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饮食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文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096--1996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1988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参考来源
- ↑ 这个景观多样的国家森林公园竟然鲜为人知!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