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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由原開封市國家稅務局、開封市地方稅務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5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正式掛牌成立,標誌着開封市[1]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全面啟動。

目錄

機構簡介

據悉,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成立後,承擔開封市範圍內各項稅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將有效降低征納成本,提高征管效率,促進便利辦稅。市內各縣、區新稅務機構也將逐步掛牌。

目前,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已經實現了聯合黨委組建到位、綜合部門集中辦公到位、一廳通辦先行到位、履行職責統一到位,在實現平穩過渡的同時,進一步優化了開封市辦稅服務工作。納稅人在綜合辦稅服務廳、網上辦稅系統可統一辦理所有稅收業務,12366納稅服務熱線同步實現涉稅業務「一鍵諮詢」,辦稅「兩頭跑」已經成為歷史

主要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開封市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2],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河南省稅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有關工作還在進行中。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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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