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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

国家检察官学院(院校门厅)原图链接来自 名基装饰 的图片

国家检察官学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的成人高校,是我国培养高层次、高素质检察人才的最高学府。

国家检察官学院前身系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89年创办的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更名为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1998年再次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

目录

学院院训

进德修业  秉鉴持衡

[注释]进,提高、增长之意;德,指道德、操守;修,学习、研修之意;业,指业务、技能。秉,秉承、掌握之意;鉴,古代用的镜子,照映、审察、监督之意;持,保持、维持之意;衡,称重量的器具,如秤、天平,不倾斜,公正、均衡之意。

此院训的完整意思是:提高职业道德操守,学习研修专业知识和技能;秉承法律监督的宪法责任,维护公平正义和社会平衡。

师资力量

国家检察官学院拥有一支以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聘相结合的教师队伍,现有专职教师50多名,其中教授10名,副教授12名,博士[1]12名;聘任38名国内外知名教授、学者和检察业务专家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

内设机构

学院设有检察理论教研部、职务犯罪侦查教研部、刑事检察教研部、民事行政检察教研部和综合教研部等,专门从事检察理论和检察业务的教育培训教学工作。

出版刊物

国家检察官学院重视开展法学和检察理论实务研究,坚持“以教学带动科研,以科研促进教学”。学院编辑出版的《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中国检察官》、《检察论丛》三份学术刊物,在检察理论研究和检察业务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对外交流

国家检察官学院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和国际合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国际交流中心设在我院。先后有30多个国家的高级司法官员和学者来我院访问、讲学和研修。学院与法国、韩国、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等10多个国家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法学教育培训机构和学术组织保持着稳定的联系,开展了多种形式、富有成效的交流和合作。

学院由来

最高人民检察院于

1989年创办中国高级检察官培训中心,1991年成立中央检察官管理学院,

1998年更名为国家检察官学院。

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对地方各级检察长和高级检察官进行资格培训和继续教育

培养高素质检察官;同时面向社会

开展学历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

成人学院

成人教育学院成立数十载,两院合署办公。学院秉承学校鲜明的本校特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秀的教学资源,立足各个行业,面向社会开展高起专、高起本、专升本层次的成人学历教育。

学院一贯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服务学生、服务行业、服务社会”的理念,坚持把质量作为发展的根本,积极进行成人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和创新,借鉴现代远程教育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以及先进的教学模式,实现成人与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共建与共享,积极调动一切优质资源,在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及学生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致力于提高成人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

学院将继续坚持“以保证质量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规范管理,稳步发展,办出特色”的办学思路,积极、扎实、稳妥地开展成人教育和现代远程教育。

“您的梦想,我的责任”。开放的成人和远程教育[2]学院将与您一道,用卓越的品质和责任为您铺就美好的未来。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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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检察官学院之精彩瞬间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