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大廈
四季大廈(英語:Four Seasons Estate),是香港房屋協會在新界首個建成的出租屋邨,原位於荃灣大屋圍附近,即大河道及禾笛街之間的一帶地方,1958至59年分階段落成入伙,並設有四座樓宇,分別以春夏秋冬四字命名。自香港政府開始發展荃灣新市鎮後,當時已傳有四季大廈會清拆重建為公園。後來重建工程延遲數年,又遇上安置問題,更在1989年因應大量越南船民湧入香港,一度被計劃改為船民營,遭到議員和居民強烈反對,最終需要時任荃灣區議會主席周厚澄介入協調下擱置計劃,並定於1990年拆卸,居民大部份遷往祈德尊新邨。
目錄
介紹
屋邨結構
四季大廈總共有四座長型大廈,建在大屋圍附近的填海地之上,佔地約4,366平方公尺,合共提供459個單位,這些大廈分別有三種不同的通道設計。三種設計分別為:中央天井型樓梯分隔式(春明、秋趣樓)、露台相連式(夏雨樓)和中央走廊式(冬隱樓),部分樓宇設計都同時應用在觀塘花園大廈內。據當時原先規劃,四座六層高住宅共有469個單位(即跟後來的房協官方數字相差十個單位),另有六間商舖,每座有66個至189個單位不等;單位主要供五至七人家庭用,分為小型(14×19.5英尺)、中型(14×23英尺)、大型(14×24.5英尺)及特大型(14×32英尺)共四種,這些都已包括有獨立廚房及廁所,雖然沒有升降機,但有水、電公用設備。
歷代樓宇
四季大廈只有四座樓宇,分別以春夏秋冬四字命名,全部現已拆卸重建。[1]
樓宇名稱 | 落成年份 | 拆卸年份 | 單位數目[2] | 重建後原地所屬的樓宇 | 安置屋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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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明樓 | 1958 | 1990 | 118 | 萬景峯及荃新天地 | 祈德尊新邨[1] |
夏雨樓 | 96 | ||||
秋趣樓 | 189 | ||||
冬隱樓 | 1959 | 66 | 工聯會荃灣分部及金豐閣 |
歷史
初期發展
第二次國共內戰後,大量中國大陸民眾及其資金湧入香港,本來以紡織業為主導的荃灣一帶地區,開始出現不同類型的工廠,成功帶動荃灣工業發展。:19早在1957年,香港房屋協會開始在官塘(今觀塘)和荃灣分別興建工人屋宇,其中觀塘的工人屋宇後來成為觀塘花園大廈發展項目。房協率先執行在荃灣大屋圍一帶的工人屋宇建設計劃,即後來的四季大廈,藉此吸引附近工人入住以改善居住環境,並且促進荃灣工業進一步成長。
四季大廈於1957年5月開始動工並分兩期興建,建築費共250萬港元,第一期是春明樓、夏雨樓和秋趣樓,都是位處禾笛街西邊的一處工地,第二期是禾笛街東邊的冬隱樓。房協在1958年1月公佈這項計劃詳情,對象為月入250港元以下工人,且對他們按個別實際月入,收取月入的五分之一作為租金,換言之最高租金是50港元,對比區內其他單位平均每月逾50港元的租金,房協工人屋宇較為廉宜。[3]香港政府憲報在月中也刊登招標公告,邀請企業承辦這項計劃的渠務工程。經過一年多的建設,房協公告在同年9月開始公開接受申請,租金則改為介乎53至91港元,預計翌年4月完成,同時將申請書分發到各工廠和荃灣鄉事委員會,結果收到超過千宗申請。《大公報》1959年5月報導指出,整個項目已經在首季完成,而房協亦在8月表示所有單位均已租出,不再接受新的候補申請。
房協在屋邨入伙後不久多次向商戶加租,引起商戶不滿。1965年,房協將當時商戶每月租金175港元,大幅加逾兩倍至545港元,引致幾間商店關門大吉。1968年8月,因應香港樓市不景,房協減收同區的寶石大廈、滿樂大廈商戶租金兩至四成,惟四季大廈卻沒有跟隨,故此四季大廈商戶聯同其他地區人士要求房協減租兩成,不過遭房協拒絕。[4]到1980年7月,四季大廈商戶遭房協分三年加租3,016港元,差餉另計,是原本的一倍多,商戶認為是房協想免除將來遷拆時安置商戶的問題,但房協卻否認。
安置問題
約1973年,香港政府開始發展荃灣新市鎮,四季大廈周邊大興土木,區內建有不少住宅,當時就已有傳四季大廈將會在不久後被拆卸,1978年港府的荃灣新市鎮介紹書刊中也說明這消息。後來港府延遲到1983年底至1984年初清拆,並計劃重建為公園。可是政府改變主意,決定在四季大廈原址興建臨時房屋區,以舒緩九龍和荃灣臨時房屋區單位不足之問題,並延至1985年由房協宣佈拆卸計劃,開始安排居民遷離。房協在1987年11月公佈,受影響居民可以選擇優先租住或購買附近的混合發展屋邨祈德尊新邨,並以特惠租金或八五折樓價,吸引他們遷入。
不過後來房協出爾反爾,除了大幅加樓價一倍至逾53萬港元,亦對選擇租住該屋邨的居民加租至1,870港元,是原本四季大廈租金的四至五倍,兼且表示沒有任何優惠,故此引起居民大感不滿,於1988年8月前往房協請願,要求房協重設特惠樓價及減租。只是房協沒有正面回應居民要求,更要居民在該月尾之前辦好申請手續,否則喪失優先買樓租樓的資格,居民認為房協沒有誠意,要求職員安排立即見最高負責人不果,憤而阻擋職員離開,最後需要警方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