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Shangqiu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河南省商丘市的國家行政機關,是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對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負責並報告工作[1];在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對商丘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
商丘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分別由市長、副市長和秘書長、局長、委員會主任等組成,實行市長負責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領導,每屆任期五年。
目錄
市情概況
商丘是中國歷史文化名城、中華文明的發祥地之一,是商部族的起源和聚居地、商朝最早的建都地、商人商品商業的發源地、商文明的誕生地,有「華商之源」的美譽。
商丘區位優越、交通便捷,是全國66個區域流通節點城市之一,是國家「八縱八橫」高鐵網交會城市, 是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命名的國家物流樞紐承載城市。人流、物流、信息流集聚效應日漸凸顯,「通達商丘」的品牌日益響亮。
商丘,一座歷史悠久、文化燦爛,區位優越、交通便利,產業完備、商貿發達,資源豐富、生態良好的活力之城,正以高質量發展的態勢,譜寫着一曲豫東大地的絢麗華章。
機構改革
2018年12月18日,中國共產黨商丘市第五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擴大)會議召開。會議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論述,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十屆七次全會精神,堅決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表決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商丘市第五屆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決議》,對全市深化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根據《商丘市機構改革方案》精神,本次黨政機構改革,商丘市政府共設置33個組成部門。除部分部門「三定」規定涉及秘密事項不宜公開外,其他26個部門的「三定」規定全部予以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確保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主要職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條,商丘市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二)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五)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2]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七)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八)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九)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十)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商丘市人民政府相關視頻
參考文獻
- ↑ 商丘市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商丘市政府網,2019-08-20
- ↑ 推動住房和城鄉建設事業高質量發展(人民要論),搜狐,20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