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巴陵公主
巴陵公主(?—653年),新唐書記載其為唐太宗第七女,母不詳。初封巴陵公主,其夫柴令武是柴紹與平陽公主之子,平陽公主是唐高祖李淵第三女,唐太宗李世民的同母姐妹。巴陵公主在永徽三年與高陽公主、房遺愛一同謀反,被賜死,她丈夫也一起被賜死。 舊唐書沒有公主傳,但平陽公主還是因戰功被很鄭重地記入了列傳,可見她的重要性。史書中沒有什麼關於巴陵公主夫妻與高陽公主夫妻來往密切的記載,只是很模糊地記載了二人參與謀反被誅,可沒有明確記載二人為什麼要謀反、謀反的目的是什麼。而且史書里還記載了柴令武自殺後還戮屍的。
巴陵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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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 | 唐朝 | |
姓 | 李氏 | |
出生 |
不詳 長安 | |
逝世 | 公元653年 | |
諡號 | 北景公主 | |
親屬 | ||
父親 | 唐太宗李世民 | |
夫 | 柴令武 | |
夫之父 | 柴紹 | |
夫之母 | 平陽公主 |
目錄
相關史料
新唐書 本紀第三
四年二月甲申,駙馬都尉房遺愛、薛萬徹、柴令武、高陽巴陵公主謀反,伏誅;殺荊王元景、吳王恪。 新唐書 列傳第八 諸帝公主 北景公主,始封巴陵。下嫁柴令武,坐與房遺愛謀反,同主賜死。顯慶中追贈,立廟於墓,四時祭以少牢。
新唐書 列傳第十五
二子:哲威、令武。哲威為右屯衛將軍,襲封。坐弟謀反,免死,流邵州。起為交州都督,卒。令武尚巴陵公主,遷太僕少卿、衛州刺史、襄陽郡公。與房遺愛謀反,貶嵐州刺史,自殺。公主亦賜死。
舊唐書 本紀第四
四年春正月癸丑朔,上臨軒,不受朝,以濮王泰在殯故也。丙子,新除房州刺史、駙馬都尉房遺愛,司徒、秦州刺史、荊王元景,司空、安州刺史、吳王恪,寧州刺史、駙馬都尉薛萬徹,嵐州刺史、駙馬都尉柴令武謀反。 二月乙酉,遺愛、萬徹、令武等並伏誅;元景、恪、巴陵高陽公主並賜死。丙辰,上御觀德殿,陳逆人房遺愛等口馬資財為五垛,引王公、諸親、蕃客及文武九品己上射。
舊唐書 列傳第八
子哲威,歷右屯營將軍,襲爵譙國公。坐弟令武謀反,徙嶺南。起為交州都督,卒官。令武尚巴陵公主,累除太僕少卿、衛州刺史,封襄陽郡公。永徽中,坐與公主及房遺愛謀反,遣使收之。行至華陰,自殺,仍戮其屍。公主賜死。
資治通鑑 第一百九十九卷
三年(壬子,公元652年) 散騎常侍房遺愛尚太宗女高陽公主,公主驕恣甚,房玄齡薨,公主教遺愛與兄遺直異財,既而反譖遺直。遺直自言,太宗深責讓主,由是寵衰;主怏怏不悅。會御史劾盜,得浮屠辯機寶枕,雲主所賜。主與辯機私通,餉遺億計,更以二女子侍遺愛。太宗怒,腰斬辯機,殺奴婢十餘人;主益怨望,太宗崩,無戚容。上即位,主又令遺愛與遺直更相訟,遺愛坐出為房州刺史,遺直為隰州刺史。又,浮屠智勖等數人私侍主,主使掖庭令陳玄運伺宮省祥。 先是,駙馬都尉薛萬徹坐事除名,徙寧州刺史,入朝,與遺愛款昵,對遺愛有怨望語,且曰:「今雖病足,坐置京師,鼠輩猶不敢動。」因與遺愛謀,「若國家有變,當奉司徒荊王元景為主。」元景女適遺愛弟遺則,由是與遺愛往來。元景嘗自言,夢手把日月。駙馬都尉柴令武,紹之子也,尚巴陵公主,除衛州刺史,托以主疾留京師求醫,因與遺愛謀議相結。高陽公主謀黜遺直,奪其封爵,使人誣告遺直無禮於己。遺直亦言遺愛及主罪,云:「罪盈惡稔,恐纍臣私門。」上令長孫無忌鞫之,更獲遺愛及主反狀。 司空、安州都督吳王恪母,隋煬帝女也。恪有文武才,太宗常以為類己,欲立為太子,無忌固爭而止,由是與無忌相惡,恪名望素高,為物情所向,無忌深忌之,欲因事誅恪以絕眾望。遺愛知之,因言與恪同謀,冀如紇士承基得免死。 四年(癸丑、公元653年) 春,二月,甲申,詔遺愛、萬徹、令武皆斬,元景、恪、高陽、巴陵公主並賜自盡。上泣謂侍臣曰:「荊王,朕之叔父,吳王,朕兄,欲丐其死,可乎?」兵部尚書崔敦禮以為不可,乃殺之。萬徹臨刑大言曰:「薛萬徹大健兒,留為國家效死力,豈不佳,乃坐房遺愛殺之乎!」吳王恪且死,罵曰:「長孫無忌竊弄威權,構害良善,宗社有靈,當滅族不久!」 乙酉,侍中兼太子詹事宇文節,特進、太常卿江夏王道宗、左驍衛大將軍駙馬都尉執失思力並坐與房遺愛交通,流嶺表。節與遺愛親善,及遺愛下獄,節頗左右之。江夏王道宗素與長孫無忌、褚遂良不協,故皆得罪。戊子,廢恪母弟蜀王為庶人,置巴州;房遺直貶春州銅陵尉,萬徹弟萬備流交州。罷房玄齡配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