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野庄
行政区划
吉野庄原属花莲港区莲乡的七脚川社、豆兰社、薄薄社、饱干社、里漏社、屘屘社。七脚川事件在1908年发生后,七脚川社的土地被没收,变成日本移民村吉野村的土地来源[1]。
1911年8月3日,七脚川社改名为吉野村。
1914年5月23日,花莲港厅和台东厅实施街庄整并,薄薄社、饱干社并成“薄薄社”,里漏社、屘屘社并成“里漏社”[2]。
1920年9月1日,原堡里之行政区废除,街庄改为大字;设立“吉野区”,下辖吉野村,豆兰、薄薄、里漏并入平野区。
1937年10月1日,花莲港厅实施街庄制,吉野区和平野区的薄薄(部分并入花莲港街)及里漏(部分并入花莲港街)合并为“吉野庄”,辖域内分为吉野、田浦、南埔、舟津四个大字,吉野大字下有“初音”小字名。
设施
参考文献
- ↑ 张素玢. 《未竟的殖民-日本在台移民村》. 卫城出版.
- ↑ 台东花莲港厅管辖区域中改正. 台湾总督府公文类纂. 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