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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简称“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长春[1]。位于中国东北地区中部,与辽宁、内蒙古、黑龙江相连,并与俄罗斯、朝鲜接壤,地处东北亚地理中心位置。截至2017年底,下辖8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共有20个县级市,16个县,3个自治县,21个市辖区。

吉林建置始于清顺治十年(1653年)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十二年(1673年),清廷建吉林城,命名“吉林乌拉”,吉林由此得名。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正式更名为“镇守吉林乌拉等处将军”,简称“吉林将军”。吉林省是近代东北亚政治军事冲突完整历程的见证地,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和商品粮生产基地。

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明显。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出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东部山地分为长白山中山低山区和低山丘陵区,中西部平原分为中部台地平原区和西部草甸、湖泊、湿地、沙地区;地跨图们江鸭绿江辽河绥芬河松花江五大水系。吉林省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的东侧,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

截至2018年末,吉林省总人口2704.06万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15074.62亿元,第一产业增加值1160.75亿元,第二产业6410.85亿元,第三产业7503.0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5611元。

目录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吉林市位于吉林省中部,东北腹地长白山脉,长白山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的松花江畔,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25°40′~127°56′,北纬42°31′~44°40′。东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西临长春市、四平市,北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接壤,南与白山市、通化市、辽源市毗邻。吉林市面积27120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395 916公顷。

地形地貌

吉林市位于长白山区向松嫩平原过渡地带,自然环境优越,地貌类型复杂,有“远迎长白,近绕松花”之势。由于不同时期的大地构造运动,以及江河的侵蚀、剥蚀和堆积形成的流水地貌,地势由东南向西北逐渐降低,形成中山山区—低山丘陵区—峡谷湖泊区—河谷平原区四大地貌景观。中心城市四面环山,三面环水,松花江呈倒“S”形穿城而过,整个城市由江而来,沿江而走,依江而展,为江而美,具有山水园林城市特有的魅力。平均海拔196米,海拔高度依次递减的地理景观。

中山山区,在位于吉林地区中、东部和东南部。南有长白山地龙岗山脉,东南有龙岗山脉的余脉富尔岭。东北部有呼兰岭。松花湖有老爷岭,湖西有摩天岭、南楼山、肇大鸡山,皆为中山山群。中山山区中有1 000米以上高峰110座。中山山区是全市主要林区和特产区域。

低山丘陵区、分布在蛟河、桦甸盆地和舒兰、永吉县的中部。山岭海拔300~400米,少数山峰高达600~700米。峡谷湖泊区,从丰满大坝到白山水库上游金银别,沿湖、沿江区域,是丰满、红石、白山三大梯级电站兴建后形成的人为地貌区域。河谷平原区,分布在松花江中游、永吉县北部、舒兰市中部及松花江支流的局部地段,是全市重要的农业经济区。

气候

吉林省位于中纬度欧亚大陆的东侧,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春季干燥风大,夏季温暖多雨,秋季凉爽宜人,冬季寒冷漫长。从东南向西北由湿润气候过渡到半湿润气候再到半干旱气候,全省气温、降水、温度、风以及气象灾害等都有明显的季节变化和地域差异。年均气温为2℃~6℃,呈山地偏低、平原较高的特征。冬季平均气温在-11℃以下。夏季平原平均气温在23℃以上。全省气温年较差在35~42℃,日较差一般为10~14℃。全年无霜期一般为100~160天。全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59~301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为400~600毫米,但季节、区域差异较大,其中80%集中在夏季,以东部降雨量最为丰沛。正常年份,光、热、水份条件可以满足作物生长需要。

水文

吉林市境内水系发达,由松花江、拉林河、牡丹江3个水系的部分河段和支流组成。10公里长以上河流277条,20公里以上的73条。松花江水系在吉林市境内流域面积为22 336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84%,拉林河占15%,牡丹江支流威虎河仅占1%。还有小流域沟溪1327个,多分布在丘陵山区及盆谷地。全区蕴藏350万千瓦电力资源,水资源异常丰富。

自然资源

吉林市资源丰富,物产丰饶。土地、水利、矿产、森林、野生动植物资源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水利资源蕴藏量较大,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8倍。

源于长白山天池的松花江,自东南而西北斜贯整个吉林地区,曲折流经400多公里。除此之外,辖区内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流长10公里以上的干支河流374条,河网配置和发育良好,仅松花湖面积就达554平方公里。地表水资源16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7亿立方米。白山、红石、丰满三大水电站均在市辖区之内。

吉林市东部山区素有“林海”之称。也是闻名中外的“东北三宝”——人参貂皮鹿茸的故乡,其中人参和鹿茸产量居全国之首。

人口

2017年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15.35万人,其中,男性人口208.27万人,女性人口207.08万人。城镇人口219.29万人,乡村人口196.06万人。2017年,出生人口2.93万人,死亡人口8.10万人,人口出生率6.99‰,死亡率19.33‰,人口自然增长率-12.34‰。符合政策生育率达99.03%,下降0.13个百分点;一胎率达63.18%,下降6.03个百分点。

吉林市是满族的发祥地之一,满族人口约23万,居全市少数民族之首。明代女真扈伦四部包括叶赫、哈达、辉发、乌拉,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为明代女真扈伦部的“乌拉国”所在地,被誉为“中国满族第一镇”;2008年,该镇以绝对的优势荣获了国家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授予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桂冠。

参考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