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塔山事件
北塔山事件 (Байтаг Богдын хилийн мөргөлдөөн,Конфликт на Байтак-Богдо) 是1947年6月5日-1948年7月在中華民國和蒙古人民共和國之間的邊界戰爭。
目錄
背景
民國元年(1912年),俄國聯合外蒙古攻打中國科布多城,蘇俄並以察罕通古到布爾根河為雙方停戰界線。新疆1944年在蘇聯支持下發生伊寧事變,蘇聯其後在中蒙衝突中支持外蒙古,還意圖進犯新疆。1946年中華民國承認外蒙古獨立,但未與蒙古解決邊界劃分問題。
位置
後續
1947年7月1日,新疆迪化的共產黨幹部發動革命,吐魯番副縣長柯文章遭暴動群眾毆打至昏迷,暴徒並佔領西大橋與南樑一帶據點,宋希濂下令鎮壓,警備司令部調集憲警驅散群眾。7月8日,托克遜的共產黨聚集約500人,攻擊連木沁警局,殺害警員搶奪全數槍枝,接著圍攻汗墩警所。7月12日,疆獨組織發動天山南路的三縣暴亂(吐魯番、鄯善、托克遜三縣)。7月17日,國軍部隊增援,雙方展開激戰。8月15,宋希濂大致平定了三縣暴。
過程
1947年2月,烏斯滿及其追隨者被三區革命武裝趕到北塔山附近地區,距離馬希珍連部約20km。新疆警備司令宋希濂電令馬希珍協助烏斯滿在當地休整。1947年5月18日,烏斯滿部進入外蒙古境內,捕去8名外蒙古士兵。遭中國馬希珍連部捕獲,請示新疆警備司令部尚未得回覆時。 6月2日,外蒙邊防軍科布多中校指揮官班子爾克沁以蒙文下達最後通牒:「北塔山屬於外蒙,限48小時內撤退,並釋放士兵與軍馬,假使不照要求釋放,日後事件責任由馬希珍承擔。」馬希珍隨即匯報給新疆奇臺旅部。依所謂「最後通牒」時間,6月5日黎明,蒙軍一營,附有炮兵一連,突然向馬希珍連進行猛烈攻擊,並有塗有紅星標誌的飛機5架投彈轟炸和低飛掃射國軍陣地,還向當地哈薩克族地方武裝首領烏斯滿·巴圖爾實際控制的大石頭、烏龍布拉克一帶投彈多枚,於十小時內先後投下百磅炸彈80多枚。但由於國軍守區地形複雜,最終外蒙軍未能攻克該地。
馬希珍當晚以緊急電向騎兵第五軍軍長馬呈祥情況,稱蘇聯派5架飛機支持蒙軍,並請求派兵增援。馬呈祥6月6日清晨向宋希濂報告,宋決定增援。並嘉獎馬希珍連。 將情形分別電南京國防部及蘭州西北行轅報告。 張治中認為這是蒙古在蘇聯支配下配合伊犁方面,迫使國民政府答應伊犁方面提出的各項要求。外蒙軍7日晨8時,先以飛、炮兵、步騎兵攻擊中國軍隊,重機槍掩護,被擊退。烏斯滿率領精銳騎兵與蒙軍交戰,蒙軍又被擊退。從陣亡的蒙古軍官身上繳獲的蒙古軍隊作戰命令稱「北塔山是蒙古人民共和國的領土,被華軍侵占,驅逐華軍,鞏固邊防,是我們的神聖任務。」
6月9日,外交部長王世傑收到北塔山消息後,就主觀判斷蘇聯參加了北塔山戰鬥,責怪西北行轅主任兼新疆省主席張治中主政西北與新疆一年以來「對蘇聯一味遷就,在軍事政治方面均然」,致使蘇蒙軍在北塔山攻擊國軍,「決議將此事公開向蘇蒙抗議」。國民政府對這一事件表示重視:《中央日報》、《和平日報》等均在第一版用大字標題,同時一再發表社論,譴責蘇聯和外蒙的侵略行為;各知名人士譴責蘇、蒙。國民政府外交部分別向蘇聯及蒙古嚴重抗議。蘇聯駐華大使館參贊費德林6月21日遞交中華民國外交部復文一件,否認蘇聯政府曾參與北塔山事件。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6月22日由其駐莫斯科公使以復文交中華民國駐蘇大使傅秉常,堅持北塔山系在蒙古疆界之內,稱中國軍隊侵入蒙境,才引起軍事衝突等語。
6月15日、17日、20日均有小規模的戰爭。6月26、27日兩日,外蒙軍又發動較大規模的進攻,無果。7月3日又有一次激戰,到1948年9月以後才未再有戰爭。繳獲的外蒙軍的文件地圖旗幟等,成為中華民國駁斥外蒙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