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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昌平區人民政府造成部門,負責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

目錄

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人力資源[1]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編制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建立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依法管理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參與本區人才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管理工作。

(三)負責本區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落實就業援助制度;落實北京市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2]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組織實施各項城鄉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政策;貫徹落實社會保險及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

(五)負責本區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福利的綜合管理和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落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津貼、補貼及離退休等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本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落實事業單位人員和機關工勤人員管理政策;落實博士後管理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培養和服務工作。

(八)負責本區引進國外智力工作,落實外國專家管理、出國(境)培訓及重點聘請外國專家項目的政策、管理辦法和計劃。

(九)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本市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政策,擬訂本區安置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十)負責本區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實施公務員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按規定承擔區政府部門的督查考核和績效考評有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本區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落實勞動關係政策和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重大案件。

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獲榮譽

2017年11月,榮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參考文獻

  1. 乾貨!人力資源的概念,搜狐,2021-07-21
  2. 人才培養的3種方式 ,搜狐,2017-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