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人民調解協會
北京人民調解協會成立於1994年07月01日,註冊地位於北京市通州區運河東大街57號院6號樓534室,法定代表人為胡勇。經營範圍包括團結組織調解員,開展專業研究、社會調研、經驗交流、專業培訓、諮詢服務、承辦委託、編輯專業刊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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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民調解協會召開2017年第一次理事會
2017年3月16日上午,北京人民調解協會召開2017年第一次理事會。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北京人民調解協會會長孫超美同志出席會議並講話。北京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社會組織[1]工作處負責人、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庭負責人、北京市司法局基層處負責同志、北京人民調解協會副會長、監事長以及協會理事、監事、各區調解協會秘書長、優秀調解組織調解員代表80餘人參加會議。
會議總結了市人民調解協會2016年工作,審議通過了2017年工作要點、2016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7年預算安排、吸收會員及核定協會秘書處聘用人員工資待遇等相關事項,通過了新的協會會徽,與會領導為優秀調解組織及調解員進行了頒獎。
孫超美會長肯定了市調解協會取得的成績,並對協會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點意見:一是要立足形勢需要,增強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始終保持清醒認識,立足新形勢,落實新要求;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開展工作,發揮人民調解在社會矛盾調解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始終堅持規範化、專業化工作理念,挖掘品牌亮點,為建設國家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二是要把握功能定位,認真履行協會的職責使命。大力化解矛盾糾紛,落實《北京市司法局服務保障「疏解整治促提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強化引領聚合作用,加強理論研究,強化協會工作指導能力;優化調解資源,以組建市協會「疏解整治疑難糾紛調解資源庫」和區協會「疏解整治疑難糾紛調解團」為契機,健全完善專業委員會,建立調解志願者[2]隊伍,進一步推動調解工作專業化發展;重視制度化、規範化建設,發揮行業指導的職能優勢,建立健全各項制度,切實提高調解工作質量和水平;做好人民調解員培訓,提升人民調解員整體素質;加強宣傳表彰;加大推樹力度,引導更多群眾通過人民調解化解矛盾紛爭。三是要着眼持續發展,創新推動協會自身建設。突出樞紐型社會組織定位。確保人民調解干實事、重實際、取實效,推動二級樞紐組織建設,構建市、區「兩結合」的人民調解服務管理體系建設;保證政策資金運用到位,以市協會為軸點,充分運用政府購買服務等優勢資源,全面活躍協會工作;推動黨建工作職能就位,切實發揮作用「黨建工作委員會」職能,實現「黨建和業務一起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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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 ,搜狐,2021-07-26
- ↑ 怎樣才是一名合格的志願者? ,搜狐,2020-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