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善橋
生平
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歷任隨縣高城公社團委副書記、書記,隨州市南效辦事處黨委書記、尚市鎮黨委書記,隨州市政府副市長,宜城市政府市長,棗陽市委書記、市人大主任,襄樊市[1] 委副書記兼棗陽市委書記、人大主任,襄樊市委副書記,2002年11月任黃岡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03年元月被選為黃岡市人民政府市長。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第十屆人大代表。2011年12月當選黃岡市委書記,2013年2月不再擔任黃岡市委書記。2013年1月當選湖北省政協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
2017年6月26日,中紀委網站宣布,劉善橋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2017年9月18日,中紀委監察部決定基於劉善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2018年5月25日,被開除公職。6月21日,河南省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湖北省政協原副主席劉善橋受賄一案。南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9年至2017年,劉善橋直接或通過他人收受相關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790萬餘元。9月4日,河南南陽中院一審判決,劉善橋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萬元;對劉善橋受賄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劉善橋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