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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鋒營

清代禁衛軍之一。始建於皇太極天聰年間葛布什賢超哈營。順治時定營制,營兵從滿洲、蒙古八旗的各佐領下抽調,分左右兩翼,設有統領參領、侍衛等官。挑選滿蒙八旗各佐領下的擴軍馬甲,養育兵等技藝優秀和身強力壯者銳部隊,獨立為營。統領由王公大臣兼領,統領以下各級長官,由滿人和蒙人擔任。清代大規模的巡活動很多,前鋒營負責皇帝巡幸時的前哨警衛。[1]

目錄

由來

清軍八旗兵最早設前鋒是在天聰八年(1634年),當時定巴牙喇前哨兵稱為噶布什賢超哈。到順治元年(1644年),定將滿洲、蒙古八旗的噶布什賢超哈分為左右兩翼,每翼各設噶布什賢噶喇依昂邦一人,率章京、侍衛、壯達等以及所轄兵,備警蹕宿衛。至順治十七年(1660年),改噶布什賢噶喇依昂邦漢名為前鋒統領,改壯達漢名為前鋒校。後定前鋒營分為左右兩翼,左翼掌鑲黃、正白、鑲白、正藍四旗,右翼掌正黃、正紅、鑲紅、鑲藍四旗。

組成

前鋒營之兵員,是由八旗滿洲、蒙古每個佐領下選擇勇武強悍者二人充任。清代滿洲八旗和蒙古八旗大約有八百八十五個佐領,因此全營兵額共應有一千七百七十人左右。凡遇兵員缺少之時,當由前鋒統領會同護軍營統領挑選補充。為提高補充兵員的素質,嘉慶十九年(1814年)皇帝諭旨規定,凡各營挑選兵丁,應將能挽六力弓者挑取,方合定製;如有挽七力弓者甚善。按照前鋒營兵制,前鋒兵中一半使用鳥槍,稱為鳥槍前鋒。在基本前鋒兵中設隊長,鳥槍前鋒兵中設什長,皆於前鋒兵內選充。每旗隊長、什長各六人,各率其隊。前鋒營的參領以下官員頭盔,頂用獺尾垂黑纓。前鋒校和前鋒兵頭盔,皆鐵頂垂紅纓。前鋒兵每人配甲一副,胄一頂,弓一張,箭七十支,佩刀一把。鳥槍前鋒兵每人另配鳥槍一杆,以及相應的火藥和鉛彈等。

前鋒營的職官,俱用滿洲、蒙古之人。左右兩翼各設前鋒統領一人,並在雍正八年(1730年)設立衙署各一座。統領之下兩翼依次共設前鋒參領八人,委署前鋒參領四人,前鋒侍衛八人,委署前鋒侍衛四人,空銜花翎八人,前鋒校九十六人,空銜前鋒校八人,委補藍翎長八人。以上職官員額依左右兩翼均分,由他們層層統轄分管前鋒之兵。另為處理營內章奏、文移之事,又設協理事務前鋒參領二人,協理事務前鋒侍衛二人,協理事務前鋒校四人,筆帖式四人。亦按左右兩翼均分。

職責

清朝的皇家禁衛軍主要由親軍營、護軍營、前鋒營、神機營及內務府三旗包衣護軍、前鋒、驍騎三營等組成。前鋒營作為其中的前哨兵部隊,凡逢皇帝大閱軍隊之時,可謂威風顯赫。在距前方鹿角防禦設備二十五丈的首隊正中,前鋒營分左右兩翼八旗,分由左右前鋒統領各一人統率。每旗列成一隊共八隊,每隊廣六丈,共廣四十八丈。每隊前鋒兵一百零二或零三人,由該旗的前鋒參領和前鋒侍衛各一人,前鋒校八人率領。每隊除該旗的大旗幟外,另配小旗八面,海螺號四隻。前鋒營的左右兩邊分列護軍營兵八隊,兩營共同組成禁衛軍首隊。待檢閱部隊之時,槍炮連環發射完畢,鹿角分為八門,前鋒、護軍兩營官兵齊進,之後其他部隊繼進,接受皇帝檢閱。閱兵之後,又由前鋒統領一人,率鑲黃、正黃、鑲白、鑲紅四旗的前鋒參領和前鋒侍衛各四人,前鋒校共三十二人,領該四旗的前鋒兵將四隊變為八隊,組成殿後軍,與護軍營的殿後軍一起在退軍之際殿後。待其餘各營官兵依次回到原處後,殿後軍又演變為原隊形歸列。

前鋒營平時要協助護軍營等部隊保衛皇宮,輪流值守,各有定製。遇皇帝外出時,則要扈從隨駕。每次都須由護軍統領及前鋒統領合派管營大臣三人,護軍參領及前鋒參領合派營總三人,負責統率保衛皇帝的禁衛軍。這支禁衛軍凡在皇帝每年木蘭行圍或巡幸各處時,由前鋒、護軍、火器、健銳、善撲五營抽調軍官六十四名,兵士七百名組成。其中前鋒營須派前鋒參領和前鋒侍衛各二人,率前鋒校和前鋒兵一百四十人參加。若在皇帝拜謁東陵、西陵時,禁衛軍由前鋒、護軍、火器、健銳四營抽調軍官四十八名,兵士五百名組成。其中前鋒營須派前鋒參領和前鋒侍衛各一人,率前鋒校和前鋒兵70人參加。前鋒營隨扈時,要在皇帝駐蹕御營前後一二里外,相度形勢,安設哨卡,立前鋒旗幟,以為門戶。兩旁依次列帳,前鋒參領等官率後各於帳內巡更宿衛。待次日皇帝出行前,前鋒參領等官要率屬下前鋒兵備齊鞍馬,掛佩弓箭,於御道外排立,等皇帝的黃龍大旗過後乘馬整隊扈從。平時皇帝出入御營時,前鋒營守卡官兵亦要佩刀侍立迎送。

訓練

清朝滿族統治者,以武力入主中原,向對八旗兵丁演習馬步騎射視為要務。前鋒營兵的訓練,亦不敢稍有鬆懈。清代前期,前鋒營即定每月六次習射。每年八旗兵丁合操之時,鳥槍前鋒還要會同火器營官兵操演訓練。但至雍正時皇帝認為,習射之日統領等官員常遇有會議之事而不能兼顧,遂於雍正五年(1727年)改定為每月的初二、初六、十一、十六、二十一、二十六日,停止一切會議,由統領等官親往監督營兵校驗步射。又於雍正八年(1730年)定鳥槍前鋒每月以初九、十四、十九、二十九日演習鳥槍。還在習射之日設監看鳥槍參領和侍衛各二人,監看步射參領和侍衛二人,以督促察視。每年春秋二季,營兵皆要校驗騎射,還要全身披掛甲冑裝備檢驗步射和騎射一至二次。每滿三年,要對營兵的馬步射進行一次全面的考驗甄別。

除步騎射鳥槍之外,前鋒營還要演習步圍。自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始,每年的3月、9月、12月共演習三次,每次均由左右兩翼前鋒參領各一人,前鋒侍衛各一人率領,揀選前鋒校和前鋒兵共130人參加。至雍正八年(1730年)改為每年秋季由前鋒統領會同護軍營統領率所屬兩營官兵演習步圍二至三次。此制沿襲到嘉慶六年(1801年)遂止。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