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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祐(?年-168年),一作劉佑[1]伯祖中山郡安國縣(今河北省安國縣)人,[2]東漢大司農、八俊之一。

目錄

生平

劉祐任任城令,兗州以劉祐是優異的人才舉薦他。於是升任揚州刺史。當時會稽太守梁旻大將軍梁冀的從弟。劉祐舉報梁旻的罪行,梁旻獲罪被召回。劉祐升任爲河東太守。當時所屬縣令長很多都是宦官子弟,百姓深受他們危害。劉祐上任後,剷除那群不法的強權,平反許多的冤桉,劉祐的政績成爲河東郡河內郡河南郡「三河」[3]的模範。[4]

延熹四年(161年),劉祐被任命為尚書令,出任河南尹,調任司隸校尉

陳蕃多次向漢桓帝訴說李膺馮緄、大司農劉祐受到的冤屈,請求赦免他們的罪刑、讓他們恢復官職。言辭懇切,甚至痛哭流涕,漢桓帝都不願接受,直到應奉上書說情,漢桓帝這才下令免除三人的刑罰。[5]

漢靈帝即位後,陳蕃輔政,劉祐為河南尹。建寧元年(168年),陳蕃密謀誅除宦官失敗,劉祐被罷黜返鄉,在家中去世。隔年(169年),黨人大肆被殺害,劉祐因此沒遭受禍害。[6]

李膺荀翌杜密王暢、劉祐、魏朗趙典朱寓八人,人稱八俊,即人中英傑。[7]

評價

參考資料

Template:東漢八俊

  1. 世說新語校箋》:劉祐,味本作「劉佑」
  2. 後漢書·黨錮列傳》:劉祐字伯祖,中山安國人也。
  3. 李賢注《後漢書》:「三河,謂河東、 河內、 河南也。」
  4. 後漢書·黨錮列傳》:除任城令,兗州舉為尤異,遷揚州刺史。是時會稽太守梁旻,大將軍冀之從弟也。祐舉奏其罪,旻坐徵。復遷祐河東太守。時屬縣令長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祐到,黜其權強,平理冤結,政為三河表。
  5. 後漢書·馮緄傳》:故車騎將軍單超之弟,中官相黨,遂共誹章誣緄,坐與司隸校尉李膺、大司農劉祐俱輸左校。應奉上疏理緄等,得免。
  6. 後漢書·黨錮列傳》:靈帝初,陳蕃輔政,以祐為河南尹。及蕃敗,祐黜歸,卒於家。明年,大誅黨人,幸不及禍。
  7. 資治通鑑·卷五十六》:李膺、荀翌、杜密、王暢、劉祐、魏朗、趙典、朱寓為八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