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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平市圖書館

興平市圖書館位於南大街46號,前身是民國時期的民眾教育館,館址設在縣城南街關帝廟三間民房內,沒有書籍,只有幾份報紙。 建國後,圖書閱覽由文化館設立圖書室進行管理。1985年7月15日單列建館,編制7人,設采編組和雜誌閱覽組。1989年增設借閱組,占地670平方米,建築面積330平方米,藏書30000餘冊、報刊雜誌[1]23份,屬公司級公益事業單位,擔負搜集、整理地方文獻、資料,弘揚地方文化,提高全民科學文化知識精神文明素質的神聖使命。

目錄

基本介紹

興平市圖書館位於興平市南大街46號(縣門街十字東北角原文化大樓),建築面積3000㎡。現有館藏9萬餘冊(件),其中有中文圖書6萬餘冊,年入藏新書3000餘種以上,年征訂報刊雜誌300餘種。

2011年5月,興平市圖書館按照文化部、財政部《關於推進全國美術館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站)免費開放工作的意見》(文財務發【2011】5號)文件精神提前實行了免費開放,所有資源、設施、場地、服務全面免費為公眾提供。我們始終以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權益,促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公益性、均等化,着眼於增強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為己任,不斷拓寬服務領域,不斷創新服務模式,較大限度滿足群眾的文化信息需求。

興平市圖書館現有持證讀者1500餘人,年均接待讀者5萬餘人次,圖書流通4萬冊次,年開展閱讀推廣活動20餘場次、培訓20場次以上、展覽6場次以上、講座10場次以上,年開展基層輔導30場次以上,送書下鄉活動60場次以上,開展科技視頻展映活動30場次以上。

展廳展館

興平市圖書館內設辦公室、采編部、借閱部、閱覽部、少兒閱覽室、電子閱覽室、參考諮詢部、閱讀推广部、地方文獻部、基層工作部、財務部等11個部室,服務功能基本齊全。

實用信息

辦證須知

一、申辦條件

凡16周歲以上讀者,持本人有效證件[2](含身份證、戶口簿、駕駛證、軍人證、護照等)均可辦理。3——15周歲讀者可辦理少兒讀者證。

二、類型和功能

普通讀者證、少兒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每次可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14天,可續借一次。

老年讀者證、殘疾讀者證:借閱保證金100元。年滿65周歲以上的老年讀者或持殘疾證讀者可辦理。每次借中文圖書2冊,借期35天。還可進行電話借閱送書上門服務。

三、申辦程序

填寫《讀者證申報表》,將填好的《讀者證申報表》連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交辦證處工作人員。交押金後領取相應的讀者證及交款收據。

四、注意事項

讀者證使用前請仔細閱讀本館各項規則和制度,並自覺遵守。

對所借閱書刊要妥善保管,如有污損或丟失情況,依照圖書館文獻資料賠償辦法進行處理。

讀者證限本人使用。他人可代還圖書,但不能代借圖書。

五、掛失與退卡

讀者證丟失後,請即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保證金收據到辦證處辦理掛失手續。補證需交納工本費5元,補證後原證自行作廢。

退證前需還清所借書刊,結清滯納金後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讀者證、保證金收據,退還保證金。

退證時保證金收據丟失者,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辦理掛失手續。掛失滿一周後持本人讀者證、有效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填寫《掛失登記表》,退還保證金。

辦證時間:周二—周日 8:30—11:3014:30—17:30。

入館須知

一、讀者憑本人借閱證入館,外來人員需出示有效證件、介紹信。

二、保持館內安靜,禁止高聲喧譁。移動電話請設置在振動狀態,接打電話時應注意避免影響他人。

三、自覺維護館內秩序和清潔衛生,愛護館內設施設備。不得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嚴禁在書刊、桌椅、牆壁上塗抹刻畫。

四、言談舉止文明禮貌,儀容整潔,不穿背心和拖鞋入館。

五、請勿在館內吸煙

六、圖書館晚上18:30點閉館,屆時讀者一律離館,不得逗留。

七、圖書館是社會的主要公共場所,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單位,維護圖書館公共秩序,遵守圖書館有關規定,是每位讀者的應盡義務。讓我們共同建立良好和諧的學習環境!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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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個世界讀書日,興平圖書館舉辦的 活動主持現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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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