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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大瘟疫是一場1665年至1666年間發生在英國的大規模傳染病爆發[1],超過10萬人死於這次瘟疫之中,足足相當於當時倫敦人口的五分之一。該次的疾病後來被確認為是淋巴腺鼠疫,一種由鼠疫桿菌造成並以跳蚤為載體的細菌感染。倫敦大瘟疫與1347年至1353年期間侵襲全歐洲,並導致最少7,500萬人死亡的黑死病相比規模要小得多,這場前後擾攘大約一年的流行病被人們形容為大災難的原因,很大程度是由於它已經是英國本土最後一次廣泛蔓延的鼠疫,之後隨着英國政府着手改善地區衛生條件,鼠疫對英國民眾的威脅也逐漸消失。

目錄

爆發經過

倫敦大瘟疫是英國本土最後一次大型的鼠疫[2]傳播,此前在1636年及1625年發生過的兩次則分別奪去了1萬和3萬5,000人的性命[4]。當時英國的鼠疫爆發被認為是由荷蘭帶入的,因為該地從1599年起就多次出現鼠疫疫情,最初進入英國的病源很可能便是那些從阿姆斯特丹開出的運送棉花的商船,而阿姆斯特丹本身在1663年至1664年亦同樣受鼠疫蹂躪,死亡民眾不少於5萬人。倫敦外圍的碼頭地區以及聖賈爾斯(St. Giles)教區首先遭殃,在這兩處地方生活的窮困工人成為了鼠疫肆虐的第一群犧牲者,由於社會最低下階層的患者都沒有被關注和記錄,因此倫敦大瘟疫的首宗正式個案是在1665年4月12日確診的女子麗蓓嘉.安德魯斯(Rebecca Andrews)。

同年7月,疫病已經進入倫敦內城區,時任英王查理二世連忙帶同家人和宮廷逃到牛津郡避難。雖然如此,倫敦城市府參事(the aldermen,地位僅次於市長)和其他主要當局官員都選擇了謹守崗位,倫敦城長羅倫斯先生(Sir John Lawrence)本人亦決定繼續留守在城中。當時倫敦城面上的絕大多數商業活動陷入癱瘓狀態,因為富商們和各行各業的職人都已經紛紛撤離;只有少數品格高尚的牧師、醫生和藥劑師願意留下來,在疫症肆虐的整個夏天裡協助其他民眾生活。決意留下來與城市共患難的民眾裡面還包括了日記作者塞繆爾·佩皮斯(Samuel Pepys)以及住在東倫敦的馬鞍匠亨利·科爾(Henry Foe):佩皮斯在他的日記簿裡面記下大瘟疫時期倫敦生活的點點滴滴;而科爾的外甥恰巧是《魯賓遜漂流記》作者丹尼爾·狄福(Daniel Defoe),他在1722年推出的紀實小說經典《大疫年紀事》(A Journal of the Plague Year)便很可能源自當時親歷其境的科爾舅父的手稿。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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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