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大屠杀
云林大屠杀是台湾日治时期发生的一起屠杀事件。起因于若干人抗日被俘后遭日军斩杀,造成1896年6月10日,简义、柯铁等人率六百余名义军袭击斗六街,日军死伤惨重。日军愤怒之下于斗六街一带,展开报复性的屠杀与焚烧。至于牺牲人数,台湾日本综合研究所指出有6000人遇害,当时的云林支厅主记今村平藏日志《云烟瘴雨日志》记载一万余人遇害,近人刘枝万推估约三万余众[1]。 此事导致国际舆论,事后云林废县,改制为斗六厅。直至二战战后后恢复设县时仍维持斗六称呼。
目录
背景
经过
1896年,台湾总督府宣布4月1日起结束军政、进入民政时期,为了扫荡柯铁等人的抗日事件,于是进驻斗六街;4月12日,岛田少佐进剿简义于云林的横路庄,简义逃逸,岛田“收兵,集合于北方旷地,斩杀俘虏”。
铁国山之抗日份子因此感到愤慨,乃以内山大坪顶(今南投县鹿谷乡)为根据地,于是率领六百多人偷袭日军。6月14日,云林守备中村道明中尉率兵20余人进窥大坪顶,今村平藏以兵员短少又不谙地形“惟恐后悔莫及”为由劝阻,中村不从,轻率前往,遇伏,阵亡过半。第二天日军为了报复,到处焚烧民宅并蓄意杀人,日军第二旅团在六月以台中一团进攻云林,云林支厅长松村雄之进称“云林辖下无良民”,6月20日至23日集结重兵,把村庄皆称作“匪窖”全加以焚毁,四处无人性的报复屠杀,妇女幼儿也在残杀之列,纵火民房4925户,使日本政府被国际媒体抨击。日本事后自己统计报告计焚毁村庄56处,纵火民房4925户,斗六街及石龟溪庄遭受最为惨重。进攻铁国山之儿玉中队,自林杞埔(今南投县竹山镇)撤回云林时,沿途纵火,九芎林、石榴班、海豊仑各庄尽成焦土,无辜百姓无端被杀。
反应
云林大屠杀发生后,台湾的洋人、传教士陆续投书香港、日本、英国各大报,7月4日于《德臣西报》(China Mail)和《孖剌西报》(Hong Kong Daily Press)刊登。7月14日报导:“日本人正采取歼灭所有台湾人的策略……台湾人的收获破坏、家园烧毁,祖先坟墓挖掘、妇女遭凌辱,愤怒到极点……。”8月25日《泰晤士报》:“日本士兵暴戾侮慢之程度令人咋舌……肆无忌惮地杀人放火……老幼妇女皆不能免……野蛮且苛酷之东方新强国。”8月22日之《苏格兰人报》:“日本之政略,似乎在于将全岛居民都赶出去。”
国际社会向日本施压,日本政府向台湾总督府施压,台湾总督虚与委蛇。台湾总督桂太郎在日本知悉事态,8月7日电报命令尽速进行失职官员之惩处。台湾总督府在8月28日上报给日本中央监督总督府业务的拓殖务大臣高岛鞆之助,指出松村雄之进支厅长原本即有不能让军队不分好坏残害人民的责任,报请拓殖务大臣上奏免松村支厅长官职及缴还勋章、位阶证明书。拓殖务省也很快在8月29日发文送交主管人事奖惩的赏勋局。9月2日,松村雄之进正式被撤职,并且被要求缴还勋章、叙位证明书,离开台湾。
1896年10月14日,乃木希典就任第3任台湾总督。11月14日,总督乃木希典训令“各混成旅团长、宪兵队司令官”,严禁烧夷良民家屋,但是“若战术上有其必要,述明理由报告”即可。1897年3月27日,乃木希典去函拓殖务大臣,以松村雄之进早年治台有功,请办理叙松村氏为从七位位阶的手续。
影响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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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日本早期对华侵略:台湾军民抗日之战(图),搜狐,2005-09-18
- ↑ 他是抗日三猛之一,被部下推举为“霸王”,战死后日军都不敢相信,搜狐,2019-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