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中守魏尚
原文
《史記》、《漢書》所記馮唐救魏尚事,其始云:「魏尚為雲中守,與匈奴戰,上功幕府,一言不相應,文吏以法繩之,其賞不行。臣以為陛下賞太輕、罰太重。」而又申言之云:「且雲中守魏尚,坐上功首虜差六級,陛下下之吏,削其爵,罰作之。」重言云中守及姓名,而文勢益遒健有力,今人無此筆也。
譯文
《史記》和《漢書》所記載的馮唐救魏尚的事是大抵相同,馮唐在開始說:「魏尚作雲中郡(治雲中,即今內蒙古托克托)郡守,和匈奴打仗,向幕府呈報戰功,有一句話說錯了,執政官吏根據法律條文處分他,對他的獎賞未得施行。我認為陛下獎賞太輕、處罰太重。」並且又申述這件事道:「而且雲中郡守魏尚,犯了呈報戰功時斬首俘虜的人數中差了六顆人頭錯誤,陛下就把他交由法吏審理,取削了他的官爵,進行了處罰。」重複說到雲中郡守及其姓名,文章的氣勢就更加遒勁有力,現代的人沒有這樣的筆力。
作者簡介
洪邁(1123~1202年),字景盧,號容齋,又號野處,南宋饒州鄱陽(今江西省鄱陽縣)人。洪皓第三子。官至翰林院學士、資政大夫、端明殿學士,宰執、封魏郡開國公、光祿大夫。卒年八十,諡「文敏」。配張氏,兵部侍郎張淵道女、繼配陳氏,均封和國夫人。南宋著名文學家[1]。主要作品有《容齋隨筆》《夷堅志》
《容齋隨筆》分《隨筆》、《續筆》、《三筆》、《四筆》、《五筆》,共五集七十四卷。其中前四集各十六卷,因書未成而作者過世,故《五筆》僅為十卷。這部書內容範圍頗廣,資料甚富,包括經史百家、文學藝術、宋代掌故及人物評價諸方面內容。它對後世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四庫全書總目提要》[2]推它為南宋筆記小說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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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洪邁—南宋著名文學家,搜狐,2018-12-19
- ↑ 【好書推薦】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搜狐,2018-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