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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式有坂步槍

九九式有坂步槍,又稱九九式短步槍(九九式短小銃,きゅうきゅうしきたんしょうじゅう),是日本帝國陸軍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廣泛使用的有坂栓動式槍機步槍。

目錄

歷史

自大正8年始,日本帝國陸軍即決定採用7.7毫米子彈為核心的新式步槍,相關的技術討論與人因工程需求都圍繞着這個目標研析。在1931年九一八事件與隔年的一·二八事變,日軍和國民革命軍交戰經驗中除了再度確定大口徑步槍子彈足以擊穿薄鋼板的裝甲車,日軍相信類似經驗可以在對抗蘇聯的摩托化步兵師適用;另一件重要戰爭教訓則是輕機槍作為步兵班火力攻擊核心的戰術已經成熟,機關槍不該由上級主管調撥(當時日本的大正十一年式輕機槍是步兵連下設機槍排,視戰況由連長以機槍班作為支援單位下發運用),而是下發到班級單位的標準作戰武器,未來的新型步兵班中會有機關槍與步槍,子彈共通化成為新型步槍另一項需要整合的科目。進入實際工程開發則是在昭和13年(1938)完成與機關槍的彈藥共用之決策後,並開發7.7×58mm有坂子彈後才開始。

新式步槍設計以三八式步槍為基礎[1],仍強調長距離精準射擊,因此裝設了1,700米的鐵製表尺。但為了方便士兵攜帶而依循步槍設計主流縮短了槍管,減輕步槍重量。子彈威力提升,后座力也隨之加大,短槍管會讓步槍在長距離精準射擊的命中率下降,陸軍為此增加了單腳架,並導入了毛瑟Kar98k步槍在槍機中有吸收后座力的設計,維持步兵射擊的穩定。此外為了提升步兵火力,步槍亦導入槍榴彈發射功能,並配備制式槍榴彈發射套件。

新型步槍原型在昭和13年10月完成,在昭和14年7月15日完成暫定製式設計,上呈參謀本部審查,昭和15年(1940年)正式決定採用,定名則采上呈審查時間為準,為九九式步槍。

九九式步槍在九所兵工廠進行生產;其中七所位於日本,其他兩所分別位於中國瀋陽與韓國仁川

日本帝國陸軍原本預定要在戰爭結束前完全以九九式取代三八式。不過,太平洋戰爭爆發,導致軍方無法完全淘汰三八式,因此日本帝國陸軍在戰爭中對這兩種步槍都有所使用。隨着戰爭演進,兵工廠為了加速生產,採用了越來越多節省成本的方式。戰爭晚期的步槍往往因為製作粗糙而被稱作「最後一搏」或「替代標準」步槍。一般而言,這些步槍與德國在1945年制的毛瑟K98k一樣粗糙。

九九式有四種衍生型:標準的九九式短步槍、九九式長步槍(限量生產的衍生型)、二式傘兵步槍,以及九九式狙擊步槍[2]。標準步槍也附了一個框架型單腳架與一個防空用瞄準器。九九式是最早擁有內側鍍鉻(以簡化清理)的槍管的量產步槍。這些功能到了戰爭中期已全部刪去。

視頻

九九式有坂步槍 相關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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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