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監察委員會
中山市監察委員會是由中山市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並向中山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其監督的國家監察機關。
2018年1月20日上午,中山市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現任中共中山市委常委、中山市紀委書記:黃遠通
目錄
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2]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權限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監察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三章規定監察機關對下列公職人員和有關人員進行監察:
(一)中國共產黨機關、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機關、人民政府、監察委員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各級委員會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和工商業聯合會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或者受國家機關依法委託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
(三)國有企業管理人員;
(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衛生、體育等單位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五)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中從事管理的人員;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
現任領導
主任
劉志民
副主任
任命黃偉東為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蔡熙為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狄聆為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楊朝暉為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委員
任命鄧子中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梁克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崔燕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任命詹軍波為市監察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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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應生任中山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五十三次會議召開
1月10日,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五十三次會議。會議審議了《中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草案修改二稿);聽取審議並表決通過了市政府關於提請將翠亨新區(含南朗街道)財政決算納入市人大常委會審查監督的報告;聽取、審議並高票表決通過了市政府關於提請對加快推進我市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議案結案的報告。會議表決任命曾應生為中山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會議由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吳軍主持,副主任馮煜榮、林凱、蔡宏、關瑞麟、陳符英,秘書長劉銳濠出席會議。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歐陽貴有,市委常委、副市長葉紅光列席會議。
會議認為,市政府及各部門、各鎮街按照《關於加快推進我市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議案的實施方案》的要求,積極作為,攻堅克難。截至目前,2021年重點打造的三鄉鎮雍陌村、五桂山街道桂南村等11個特色精品示範村,按計劃完成111項具體事項。全市累計投入資金1.65億元,推進建設基礎設施及景觀提升項目147個,特色精品示範村在村莊規劃、村容村貌、鄉村文明、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基層治理等方面初見成效,逐步探索適合中山特色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建設樣板,發揮示範引領作用。會議認為,該議案實施已完成工作方案提出的2021年建設任務,達到預期目標。會議決定批准市政府的結案報告,同意該議案如期結案,並將有關報告、決議印發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
會議還審議了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有關事宜,並表決通過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項。會議表決免去余振孝的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免去庾江碧的市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職務,免去鄺偉東的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免去黃灼展的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職務,免去尹健的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會議表決免去李俊的中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辦公室主任職務。
會議表決任命崔燕為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和司法工作委員會主任,任命庾江碧為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主任,任命劉建芳為市人大常委會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外事華僑工作委員會副主任,任命蘇榮昌為市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會議表決任命曾應生為中山市監察委員會副主任。會後,新任命人員集體向憲法宣誓。
參考文獻
- ↑ 法律法規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全文),搜狐,2020-11-25
- ↑ 公職人員三境界,搜狐,2021-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