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同盟會中部總會
沿革
湖南籍宋教仁、谭人凤等人认为同盟会本部过去只注意南方各省的武装起义,而对长江流域各省的革命活动重视不够。遂于1910年夏在日本东京市举行的十一省区同盟会分会会长会议上,积极主张推进长江流域的革命运动。1911年4月27日(宣统三年三月二十九日),黄花岗起义失败。1911年7月31日,宋教仁、谭人凤等人在上海北四川路正式成立同盟会中部总会,并派人到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等省联络,加速了武汉革命团体准备武昌起义的进程。该会虚总理席(期待黄兴加入),谭人凤(湖南)任交通,陈其美(浙江)任庶务,潘祖彝(福建)任财务,宋教仁(湖南)任文事,杨谱笙(浙江)任会计,组成总务会。8月2日,总务会干事推谭人凤为总务会议长。同盟會中部总会的成立事先没有取得本部的同意,体现出了独树一帜的分裂意向,但它仍依据同盟会的政治目标。[1]
宋教仁在成立大会上拟就的《章程》中强调推翻清政府建设民主的立宪政体,体现了三民主义中的民族和民权,但略去了平均地权的民生主义。
辛亥革命后,同盟会本部自日本迁回国内,同盟會中部总会的活动自行结束。
參考文獻
- ↑ 何虎生. 孙中山传 第二版. 中国北京: 中国工人出版社. 2016-3: 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