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埃及关系
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埃及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前奏是1955年4月召开的万隆会议,在会议期间,周恩来和纳赛尔多次交换意见,并相互设宴招待对方代表团,双方商定,两国将从贸易开始,逐步实现关系正常化。
当时由于西方大国不满埃及的纳赛尔政权通过捷克向苏联购买武器,英国向赫鲁晓夫施压,而当时赫鲁晓夫奉行主张与西方国家和平共处的“三和政策”,苏联及西方经过协商,联合国可能对中东实行全面武器禁运。这使得埃及与1956年5月16日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而5月30日双方正式发表联合公报建立外交关系。首任驻埃及大使为时任外交部部长助理的陈家康。
1956年10月爆发的苏伊士运河战争中,中国坚决支持埃及,取得了埃及的好感。
但中苏交恶后,由于需要依靠苏联以对抗以色列,埃及附和苏联一同批判中国,使得双方关系陷入僵局,但纳赛尔还是向中方表示希望能谅解其处境。文化大革命时期,在“造反外交”的影响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东地区的外交处境及声望急剧下降,直至1967年第三次中东战争中国才渐渐争取到阿拉伯国家的好感。但埃及需要苏联的军事装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埃及的关系发展始终有限。
1973年第四次中东战争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质上向埃及提供了包括1000万美元现汇、10万吨小麦及3万人份的军事装备的无偿援助,使得两国关系大幅提升[2]。
改革开放后,双方关系更是大幅提升,经贸合作、文化交流、战略合作全面发展。1999年,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而自2007年1月27日起,两国互相免持签证。
经贸关系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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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历史上的今天:我国与埃及建立外交关系 搜狐,2019-05-30
- ↑ 段九州:中埃合作60年,两大古国的新生机,观察者网, 2016-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