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毒理學會
中國毒理學會是中國毒理學科技工作者自願組成的非營利性學術組織,是國家民政部登記註冊的獨立法人社會團體,是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所屬的國家一級學會。
中國毒理學會自1993 年成立以來,秉承「探索危害機理,護佑人類健康」宗旨,堅持百花齊放、學術民主,倡導與實踐「創新、求實、開放、協作」精神,努力推動我國毒理科學發展,積極為毒理學工作者服務,得到全國毒理科學工作者的積極擁護和支持。截至2018年底,學會已經擁有185個團體會員單位,註冊會員超過17000 人,成為全世界會員最多的毒理科學學術組織。
目錄
辦會理念
中國毒理學會始終堅持「大毒理」辦會理念,吸納了全國毒理學相關專業領域的機構和人員參加,已先後成立30個專業委員會,涵蓋醫學健康、食品毒理、工業毒理、生態毒理等眾多專業領域,單位會員遍布毒理學相關科研院所、疾控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創新企業等,是國內吸納專業門類最多的學術團體之一。個人會員中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達到50%以上,現有中國科學院和中國工程院院士[1]5名,是中國毒理學界學術水平最高的學術團體。
學術交流
中國毒理學會積極開展學術交流、技術培訓、人才培養、成果轉化、科普教育、科技諮詢等活動,為我國毒理學事業發展和公眾健康保障做出了積極貢獻,有力推動了毒理學的學科發展和科技進步,已成為中國毒理學領域最具影響力的學術團體。學會主辦的全國毒理-學大會已成為我國毒理學工作者的學術盛宴,至今已連續舉辦了8次;連續8次舉辦的海峽兩岸-毒理學研討會也成為大陸與台灣毒理學工作者的重要交流平台;先後在我國組織召開了亞洲毒理學大會和發展中國家毒理學大會;所屬各專業委員會主辦的全國學術會議均為國內該專業領域的頂級盛事。中國毒理學會積極開展科學傳播工作,作為主辦單位之一編輯出版的《中國藥理學與毒理學雜誌》、《中國藥物依賴性雜誌》、《Toxicology Research》等科學雜誌,已經成為毒理科學領域的重要出版物。
交流與合作
中國毒理學會積極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與眾多國際學術組織和大型跨國企業形成長期合作關係,是國際毒理學聯合會(IUTOX) 和亞洲毒理學會(ASIATOX)的團體會員,越來越多的外籍學者成為了本學會的理事和會員。學會積極承擔國際事務,近幾年將在我國先後承辦亞洲毒理學大會和國際毒理學大會。
人類的發展首先需要人的健康,中國夢的實現也需要保護和增進人民的健康。作為研究環境因素對人類機體作用機理的主要學科,毒理學科發展前景廣闊,任重道遠。中國毒理學會在廣大會員的共同努力和社會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也一定日益壯大,為中國夢的實現和人類的共同進步作出更大的貢獻!
中國毒理學會章程(節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是中國毒理學會,英文名稱:Chinese Society of Toxicology,縮寫:CST。
第二條 本團體是由毒理學工作者和相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自願結成的全國性、學術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2],活動地域是全國。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本團體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團結和動員廣大毒理學科技工作者,促進科學技術的繁榮和發展,促進科學技術的普及和推廣,促進科技人才的成長和提高。反映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意見,維護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堅持民主辦會,充分發揚學術民主。倡導「奉獻、創新、求實、協作」的精神,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提高全民科學素質服務,為科學技術工作者服務。推動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和社會建設,為建設創新型國家、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而努力奮鬥。
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愛國主義精神,遵守社會道德風尚,自覺加強誠信自律建設。
第四條 本團體堅持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團體堅持貫徹國家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科技工作方針,弘揚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風尚,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
第六條 本團體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和業務主管單位中國科學技術協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七條 本團體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八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學術交流,活躍學術思想,促進學科發展,推動自主創新。
(二)弘揚科學精神,普及科學知識,傳播科學思想和科學方法。扞衛科學尊嚴,推廣先進技術,開展青少年科學技術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科學素質。
(三)開展民間國際科學技術交流活動,促進國際科學技術合作,發展同國(境)外的科學技術團體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四)依照有關規定編輯、出版、發行科技書籍報刊及相關的音像製品,傳播科學技術信息。
(五)反映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建議、意見,維護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
(六)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促進產學研相結合,促進行業或產業科技進步。組織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為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全面提升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作貢獻。
(七)組織會員和科學技術工作者對國家科學技術政策、法規制定和國家事務,提出科學建議,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八)按照規定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開展表彰獎勵、成果鑑定和技術認證等工作。
(九)開展繼續教育、技術培訓、人才推薦、科學論證、和技術諮詢服務,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或委託承擔項目評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積極參與技術標準制定。
(十)興辦符合學會章程、有利於科學技術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
業務範圍中屬於法律法規規章規定須經批准的事項,依法經批准後開展。
參考文獻
- ↑ 什麼人才能當上中國工程院的院士?,搜狐,2017-12-07
- ↑ 社會組織政策解讀(一):如何認識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非營利性」,搜狐,2019-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