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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市場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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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市場學會(Chinese Association of Market Development)是經國家民政部批准(民政部:社證字第3586號)於1991年3月在北京成立。

它是由國內從事市場流通、市場營銷[1]、信用管理、法學等理論與實務研究的著名專家學者、企業及經濟管理部門的高層主管,根據自願的原則聯合組織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學會上級主管部門是中國社會科學院。

目錄

學會概況

中國市場學會(Chinese Association of Market Development)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批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51100000500001288T,開戶行:工行北京阜外大街支行)於1991年3月在北京成立。他下設的二級機構和專家委員會主要有:批發市場發展委員會、信用工作委員會、金融服務工作委員會、農業科技市場發展委員會、商務策劃專業委員會、服務質量專業委員會、營銷專家委員會、流通專業委員會、直銷專家委員會、農產品市場專家委員會、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專業委員會、品牌管理專業委員會、風險管理專業委員會、農牧專業委員會、物聯網[2]產業工作委員會、茶業市場專業委員會、沉香行業專業委員會、綠色產品營銷專家委員會、中非經濟貿易促進專業委員會、電商專業委員會。他是由國內從事市場流通、市場營銷、信用管理、法學等理論與實務研究的着名專家學者、企業及經濟管理部門的高層主管,根據自願的原則聯合組織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學會上級主管部門是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市場學會會長夏傑長,常務副會長吳滌心,副會長王春生、朱小惠(兼秘書長)。

學會宗旨

發揮自身的跨學科人才優勢和中介作用,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和企業,為加強我國社會主義市場體系建設,提高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水平,改善我國市場營銷環境,維護企業合法權益,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開拓市場服務;為促進我國市場與營銷學科發展服務。

主要職責

中國市場學會主要職能包括研究市場營銷、市場流通規律,促進市場營銷學科的建設與發展。

1、積極開展學術交流、專題研究,包括通過各種形式組織開展有關市場流通、市場營銷、社會信用管理、企業權益保護等理論和實踐的學術交流;接受有關政府主管部門和企業委託,開展政策性和對策性課題的調查研究,為有關部門制定政策和企業開拓市場提供研究諮詢服務。

2、組建專家團隊提供研究諮詢服務,為相關產業的改革與發展、為各類企業提高營銷管理水平和市場開拓能力提供研究諮詢服務;為企業和社會提供信用管理研究和法律諮詢服務,為保護企業合法權益提供維權調查與法律諮詢服務。

3、廣泛團結全國官、產、學、研各方面力量,共同為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和促進海峽兩岸企業合作交流服務。

4、依靠相關部門支持和海內外華商機構合作,為中外企業和海內外華商經濟技術合作和擴大貿易往來服務;為地方政府和企業提供招商引資服務。

業務範圍

經民政部核定,學會的業務範圍包括:理論研究、學術交流、業務培訓、書刊編輯、國際合作、諮詢服務六個方面。

學會會員

中國市場學會現有會員約2萬人,由從事市場和營銷理論研究的專家學者、從事營銷實務的企業及經濟管理部門的高層主管人員組成。

學會領導

會長

夏傑長 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

秘書長

朱小惠 (法人代表) 中國財經戰略研究院科研處調研員

組織機構

秘書處

學會秘書處是中國市場學會下屬的職能機構。主要負責學會各分支機構、專家委員會、業務部的橫向溝通與協調;負責學會所有對外通知、文件的下發,以及學會對外各種合同、協議文本的簽訂等;負責學會總部日常事務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及學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該處由會務部、財務部、網絡部組成:會務部負責會員發展、聯絡與服務等;財務部負責學會所有往來賬目的管理等;網絡部負責「中國市場營銷網」的內容審核、調整與更新等工作。

二級組織

學會設有二級機構有:金融服務工作委員會、信用工作委員會、中國市場學會直銷專家委員會、中國市場學會商品批發市場發展委員會、農業科技市場發展委員會、中國市場學會商務策劃專業委員會、服務質量專業委員會、中國市場學會流通專業委員會、秘書處等。

中國市場學會是由國內從事市場流通、市場營銷、信用管理、法學等理論與實務研究的着名專家學者、企業及經濟管理部門的高層主管,根據自願的原則聯合組織的全國性社會團體。學會上級主管部門是中國社會科學院。學會會長由夏傑長擔任,秘書長由朱小惠擔任。

中國市場學章程(節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本團體的名稱:中國市場學會,英文譯名China Marketing Association,縮寫CMA。

第二條 本團體的性質:本會是由從事市場和市場營銷理論教學、研究的專家學者和從事市場營銷實務工作的

企業及經濟管理部門高層主管人員,根據自願的原則聯合組織的非營利性的全國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團體的宗旨:發揮本學會的人才優勢和中介作用,配合政府市場主管部門,為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體系和改善市場營銷環境服務;為企業提高營銷管理水平和開拓市場服務;為提高我國市場營銷理論與實務研究水平服務。在學會的各項工作中認真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及國家各項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團體接受中國社會科學院和國家民政部有關社團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團體的辦公場所:北京市右安門外大街2號迦南大廈A座五層。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開展學術交流、學術研究,為提高我國市場營銷理論與實踐的研究與應用水平,促進市場營銷學科的建設與發展服務。

(二)根據我國經濟改革與發展的需要,深入開展有關流通理論、政策與實務問題的研究,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加強對市場的宏觀指導,不斷完善市場體系建設服務。

(三)配合有關行業主管部門逐步開展對商品市場、金融市場、農村市場等專業市場營銷理論與實務的研究,為促進專業市場營銷和相關產業發展服務。

(四)發揮學會的專業知識和網絡優勢,積極依靠社會各方面力量,為實施我國西部大開發戰略和促進民族地區經濟發展,提供研究諮詢和招商引資服務。

(五)利用學會的人才優勢,為企業提高營銷管理水平和有效組建企業營銷網絡、實施產品市場開拓戰略,提供研究諮詢服務,促進企業的產品更好地開拓市場、擴大銷售。

(六)發揮學會作為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團體會員的有利條件,依託貿促會為促進中外企業和海內外華商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服務。

(七)根據企業發展的需要,與各有關方面合作,大力開展各類營銷專業人才培訓和做好市場營銷優秀人才的推薦、表彰和獎勵工作。

(八)進一步辦好學會會刊和有關傳播媒體,積極組織市場與營銷專業着作的編撰出版,為普及市場與營銷知識和不斷提高我國市場與營銷理論研究水平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團體採用團體會員與個人會員制。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營銷實踐中積極探索營銷規律並創造良好業績的企業和各地高等院校及科研單位,都可申請作為團體會員入會;

(四)凡熱心研究市場營銷理論和實踐問題的專家學者和實際工作者,具有中級以上(含中級)職稱者,都可申請作為個人會員入會。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團體會員須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個人會員須經本會秘書處批准。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的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委託的工作;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

會員如果一年不繳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