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
主要议程
审议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的报告,确定党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而奋斗的纲领;
审议和通过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废除中央委员会主席职务,改以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为最高负责人;
按照新党章的规定,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顾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过程
邓小平主持了大会开幕式,并致开幕词。邓小平高度地评价了这次大会的历史地位,认为这次大会将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最重要的一次会议;他还总结了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正式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命题[1]。胡耀邦代表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报告。
影响
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除了废除中央委员会主席职务,改以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为最高负责人外,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和各项组织制度、党的纪律作了更充分、更具体的规定。新党章清除了“十一大”党章中仍肯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等“左”的错误,吸收了“七大”和“八大”党章的优点,并根据新时期执政党的特点,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2]。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一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210名中央委员和138名中央候补委员组成的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7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132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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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1982年9月1日至11日 中共十二大在北京召开,第一次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1-9-1
- ↑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光明网,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