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历史沿革
1950年2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军事政治大学,下设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军事政治大学川北分校。此后,川北分校先后经历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公安部队军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公安学校武装警察训练大队、中国人民解放军成都军区独立师教导队、四川省公安局(厅)人民武装警察教导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教导大队等九次变迁。
1984年5月23日,在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教导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都指挥学校。1995年由中专升为大专院校。
2000年,更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成都指挥学院,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成为武警部队27所初级指挥院校中首批实现校改院的三所院校之一。2001年升为本科院校。
2011年,学院由初级指挥院校转型为学历教育合训院校,更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升格为副军级,直属武警总部。2011年9月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在成都市双流区华阳镇举行揭牌仪式。
2017年,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根据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整编命令,在原武警警官学院、福州指挥学院、广州指挥学院基础上,调整组建成立新的武警警官学院[1],主要承担驻武警部队执勤分队指挥类生长警官、机动分队指挥类生长警官和交通分队指挥类生长警官培训任务,为高等教育院校。
合作办学
武警警官学院与四川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8所驻蓉高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2],就合作办学的组织领导、沟通协调机制、教学资源共享、人才交流互培、重大项目攻关合作、国防知识教育普及等方面达成共识。此举标志着该院正式走上借助社会教育资源,实行融合式办学的育人新道路。
办学双方将重点在教师聘用、师资培育、人才引进、专业建设、学术科研、学生实践、实验室互用、国防教育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资源、信息、技术和人才的共享、互建、互聘、互动。
待遇就业
一经录取且复查复试合格即办理参军入伍手续,即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军籍,成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一员;颁发军校学员证;在校学习期间享受供给制待遇,直接免除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并按月为学员发放津贴。而且统一发放各种作息服装、学习用具、生活用品、被褥等。身着07式武警军服,佩有国防服役章,军种胸标。肩章为07式学员肩章(一条杠)。放假时,将为其报销往返的车(船)费。 家庭成员即享受军属待遇。毕业之后,即授予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警中尉军衔,按计划分配担任干部。但是考入军校不仅对高三毕业生的高考成绩要求非常高,而且对其个人的身体素质(包括视力等)也有一定的要求。军校学子必须热爱军队严于律己,时刻展现出中国未来军官的优秀风貌,爱党爱祖国,这才是最起码的要求。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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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2017年军校改革方案细则(附调整合并院校名单),军校学历认证服务网,2018-10-11
- ↑ 武警警官学院与8所高校合作办学,凤凰网,2012-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