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中國法制出版社 編 / 中國法制出版社 / 2010-03 / 平裝。
中國法制出版社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主辦的中央級法律類專業出版社,是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文本的權威出版機構、法律專業信息服務提供商[1]。成立於1989年6月,2010年10月由事業單位轉制為全民所有制企業,2019年2月改制為中國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2]。
目錄
內容簡介
第一條為了加強國防建設,完善國防動員制度,保障國防動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國家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國防動員的準備、實施以及相關活動,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加強國防動員建設,建立健全與國防安全需要相適應、與經濟社會發展相協調、與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相銜接的國防動員體系,增強國防動員能力。
第四條國防動員堅持平戰結合、軍民結合、寓軍於民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全民參與、長期準備、重點建設、統籌兼顧、有序高效的原則。
第五條公民和組織在和平時期應當依法完成國防動員準備工作;國家決定實施國防動員後,應當完成規定的國防動員任務。
第六條國家保障國防動員所需經費。國舫動員經費按照事權劃分的原則,分別列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
第七條國家對在國防動員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公民和組織,給予表彰和獎勵。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五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動員法
參考文獻
- ↑ 我國出版社的等級劃分和分類標準,知網出書,2021-03-01
- ↑ 出版社簡介,中國法制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