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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管理

来自 孔夫子旧书网 的图片

专卖管理》是中国的一个名词术语。

语言一发即逝,不留痕迹。当人类意识到需要把说出的话记下来时,就发明了文字[1]。在世界范围内,曾经独立形成的古老文字除我们的汉字外,还有埃及的圣书字、两河流域的楔形文字、古印度的印章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玛雅文[2]。后来,这些古老文字的命运各不相同,或因某种历史原因而消亡,如玛雅文;或因文字的根本变革而遭废弃,如楔形文、圣书字,只汉字沿用至今,而且古今传承的脉络清晰可见,成了中华民族文化的良好载体。

目录

名词解释

国家对专卖项目的行政管理

专卖指国家对某些产品的生产、销售实行高度集中的统一管理。我国对酒类和烟草实行专卖。例如:国家规定,举办国营酒厂,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举办乡镇酒厂,须经县专卖部门审查同意,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各类酒厂生产的酒类,要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计划。

产品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交当地烟酒公司收购,不得自销产品。酒类的批发业务,由烟酒公司统一经营,边远地区,可委托供销社代理收购和批发。

酒类的零售业务,由经批准的国营、供销社、合作社商店及个体商业户经营,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销酒类。禁止私酿私卖。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