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統計局
上饒市統計局是上饒市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根據《中共江西省委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3號)和《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室、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上饒市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饒辦字〔2019〕2號)而設立。
目錄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市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貫徹執行統計法律法規、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起草地方性統計規章制度。監督檢查統計法律、法規和制度的實施,組織開展統計法治宣傳、統計執法檢查和統計巡查工作。
(二)組織實施全市及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制度和投入產出調查,核算全市及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匯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監督指導各縣(市、區)國民經濟核算規範化管理工作。
(三)根據國家和省有關部門下發的重大國情國力普查計劃、方案,擬訂本市的實施方案,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重大國情國力普查,匯總、整理和提供本市有關市情市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件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1]、財稅、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市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組織各地區、各部門的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統計調查,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共享制度和發布制度。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八)依法審批或者備案各部門統計調查項目、地方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九)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統計系統領導幹部,管理城市、農村社會經濟調查隊的工作;指導全市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參與組織全市統計專業資格考試,監督管理地方政府統計部門由中央財政提供的統計經費和專項基本建設投資。
(十)建立並管理全市統計信息自動化[2]系統和統計數據庫系統,組織制定各縣(市、區)、各部門統計數據庫和網絡的基本標準、運行規則、保密制度;指導地方統計信息化系統建設。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統計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職能轉變
1、加強全市經濟運行監測分析和經濟形勢預測研判。組織開展經濟熱點專題研究,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決策提供參考建議,發揮參謀助手作用。
2、建立健全「三新」統計監測制度。充分利用「三新」統計分類,進一步拓展「三新」統計範圍,逐步完善「三新」統計制度、調查方法和「三新」增加值核算方法,加強我市經濟發展的統計分析研究。
3、加強對部門統計的協調和指導。為部門統計調查提供相關統計業務諮詢和統計標準,組織有關部門共同維護、更新統計基本單位名錄庫,積極推進部門統計信息共享,強化統計部門統籌協調分析。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和內外聯繫,綜合協調;承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文明、信訪、衛生健康、財務、政府採購、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及機構編制管理事項;承辦協助各縣(市、區)黨委管理統計系統領導幹部的有關工作;負責管理市財政撥付的年度預算經費、普查、專項統計調查等各項經費以及全市縣以上統計部門的中央級統計事業費;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
(二)綜合核算科(統計執法監督科、行政服務科)。對全市經濟運行狀況進行統計監測、預警,分析研究經濟社會運行重大問題,提出宏觀調控諮詢建議;建立健全綜合數據庫,整理、==並提供綜合性統計資料,管理統計數據;負責統計數據發布、統計新聞宣傳和全民統計知識的宣傳普及工作,承辦統計新聞發布會,對外提供統計諮詢服務;承擔政府目標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各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指導全市各地的國民經濟核算工作;開展全市非公有制經濟核算監測工作;開展「三新」經濟核算。
組織宣傳、貫徹統計法律、法規、規章;負責統計行政權力事項的實施與監督,辦理統計行政複議、應訴和其他法律性事務;組織實施對全市統計工作的監督檢查,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組織實施全市性統計執法檢查,受理、辦理、督辦統計違法舉報,查辦、承辦、轉辦、督辦統計違法案件;指導監督縣級統計執法檢查工作;建立完善統計信用制度;承擔「放管服」、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建設等相關工作,負責依申請政服務事項的受理、辦理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
(三)工業統計科(能源統計科)。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工業(含工業園區)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負責建立全市能源統計制度和監測評估體系;組織開展全市節能減排和能源生產、供應、消費情況的統計,並進行數據質量控制、核查和評估;組織實施綠色發展指數測算,對全市綠色發展水平進行監測和評價;開展水資源消耗、主要原材料消費統計,負責全市能源平衡統計核算工作;開展全市生態文明建設監測評價工作;指導有關部門及專業進行能源生產和消費調查;組織指導全市工業、能源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四)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科(農業統計科)。組織實施固定資產投資、建築業、房地產業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搜集整理城市建設和公用事業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實施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和農村基本情況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承擔縣(市、區)、鄉(鎮)、村區域社會經濟基本情況統計任務;承擔現代農業發展情況統計調查負責新農村建設和農村全面小康建設相關統計調查監測工作;承擔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統計調查;承擔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監測評價工作;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五)人口社會科技設管統計科。組織實施人口普查、人口抽樣調查及企業創新調查;組織實施環境、科技、高新技術產業、企業研發、文化及相關產業、非公人才、勞動工資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勞動工資、教育、衛生、就業和社會保障調查的統計數據;負責科技進步監測、婦女兒童發展綱要監測和社會統計調查工作;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組織全市人口城鎮化率核算;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負責人口普查資料庫的管理工作。
組織貫徹實施國家統計調查制度和全省統計調查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方法和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管理和協調全市統計調查制度方法改革創新工作;審批和申報全市統計系統內的調查項目,依法審批市直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組織協調、貫徹落實和維護更新統計標準;組織協調和指導規範全市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會同各相關科室開展軍民融合發展監測評價工作;組織協調全市「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專項統計調查工作的開展;會同有關市直部門和本局相關科室,監測反映和評估全市「三新」經濟發展情況。
(六)貿經服務業統計科。負責全市服務業統計調查方法制度的實施;組織實施服務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電子商務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組織實施交通運輸、郵電業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服務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國內外旅遊等統計數據;對有關統計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組織指導有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
行政編制
機構領導
上饒市統計局黨組書記、局長:胡建中
上饒市統計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陳章福、吳義進、何莉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參考文獻
- ↑ 交通運輸行業迎來六大新機遇,搜狐,2022-11-02
- ↑ 自動化技術發展的過程!自動化帶來了哪些意義!,搜狐,2020-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