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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徐匯區環境保護局

來自 搜狐網 的圖片

上海市徐匯區環境保護局是根據《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徐匯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的規定所設置的,是主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目錄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並制定本區的實施意見和辦法;貫徹本區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並監督執行。

2、負責編制本區環境保護規劃和計劃,歸口管理本區內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工作;參與制定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國土開發整治規劃、區域經濟開發規劃、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參與審核本區城市總體規劃、開發區、城區改造中環境保護[1]內容。

3、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環境保護有關標準、技術規範,並進行統一監督。

4、負責本區內廢水、廢氣、固體廢物、惡臭氣體、放射性物質、有毒化學品以及噪聲、振動、電磁波輻射、機動車尾氣等污染物、污染源的防治工作;調查處理本區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承辦同級人大、政協有關環境保護的意見和議案、提案,並處理人民群眾有關環境保護的來信來訪。

5、負責管理本區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管理本區生物技術[2]環境安全和核安全,監督和檢查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資源開發活動。

6、負責轄區內排污申報登記與排污許可證、排污收費、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限期治理等環境管理制度的實施;審批權限內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以及區域開發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7、負責本區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的組織協調工作。

8、負責組織本區環境保護科研工作;制訂組織實施本區環境保護科技發展規劃;組織申報國家和地方重大環境保護課題,參與本區環境保護設備的質量監督、認證工作。

9、負責管理本區環境監測工作,監督環境監測制度、環境監測規範的實施,指導、監督環境監測網絡的建設和環境監測站的計量認證和質量保證工作。

10、負責組織本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面向公眾、青少年的環境宣傳教育計劃,開展形式多樣的環境宣傳教育、培訓活動。

11、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在職人員崗位培訓;指導所屬單位勞動工資等工作。

12、負責有關行政訴訟應訴與複議事務辦理工作。

13、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