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門峽市人民防空辦公室
機構職責
(一) 貫徹執行國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 負責擬訂全市人民防空建設規劃、計劃;協同有關部門審批城市地下空間的規劃和開發、利用;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的內容及人民防空建設規劃。
(三) 擬訂和指導制定城市防空襲預案、重要目標防護方案及各種保障方案;負責擬訂利用人民防空戰備資源參與搶險救災應急預案、計劃和各種保障方案,為應急救援提供支持,協助有關部門擬訂防災救災應急救援方案。
(四) 負責人民防空組織指揮、通信、警報、信息化建設。
(五) 指導制定城市人口、戰備物資疏散和掩蔽計劃,指導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設。
(六) 制定防空防災專業隊伍建設規劃和整組訓練計劃並督促落實。
(七) 開展人民防空宣傳教育;參與組織制訂公共安全、防空防災宣傳教育規劃;制定人民防空幹部教育培訓規劃、計劃並組織實施。
(八) 組織人民防空工程建設[2]、維護管理及現有人防設施的開發利用。
(九) 負責人民防空經費和資產管理;依法征繳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設經費和社會負擔經費。
(十) 對縣(市)人民防空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見。
(十一) 戰時組織開展城市人民防空系鬥爭。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防空防災專業隊消除空襲後果,參與組織恢復生產生活秩序。
(十二) 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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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 三門峽市人民政府機構,三門峽市人民政府
- ↑ 全套人防工程必備基礎知識! ,搜狐,201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