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机构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协同有关部门审批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和开发、利用;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的内容及人民防空建设规划。
(三) 拟订和指导制定城市防空袭预案、重要目标防护方案及各种保障方案;负责拟订利用人民防空战备资源参与抢险救灾应急预案、计划和各种保障方案,为应急救援提供支持,协助有关部门拟订防灾救灾应急救援方案。
(四) 负责人民防空组织指挥、通信、警报、信息化建设。
(五) 指导制定城市人口、战备物资疏散和掩蔽计划,指导疏散基地、疏散地域建设。
(六) 制定防空防灾专业队伍建设规划和整组训练计划并督促落实。
(七) 开展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参与组织制订公共安全、防空防灾宣传教育规划;制定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 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建设[2]、维护管理及现有人防设施的开发利用。
(九) 负责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管理;依法征缴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经费和社会负担经费。
(十) 对县(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的任免提出意见。
(十一) 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系斗争。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组织防空防灾专业队消除空袭后果,参与组织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十二)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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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 ↑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机构,三门峡市人民政府
- ↑ 全套人防工程必备基础知识! ,搜狐,2019-08-20